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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租动力三角翼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0 来源: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一、项目名称
  体育总局航管中心出租动力三角翼项目
二、出租资产情况
  详见附件
三、出租时间
   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租期12个月。
四、出租原则
(一)以满足国家队、国家集训队、国家表演队的训练、竞赛、表演、教学为前提。承租方应积极推动动力三角翼事业发展,积极配合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主办或承办的国际和国家级竞赛表演活动和教学训练。当承租方运营过程中与上述活动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障上述活动。
(二)安全第一原则。一是要确保器材存放和使用安全,相关制度健全;二是要定期定时维修,确保器材使用寿命,每架动力三角翼建立使用及维修档案;三是投标单位无违法记录,信用良好,3年内未发生飞行事故;四是保险健全,包括但不限于器材险,人身意外险和乘客险。
(三)运营经验为重要考量依据。租赁单位应具有不少于3年的航空运动运营经验,且运营效果良好。
(四)广开门路,成果共享。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承租单位,凡租赁期间器材产生的经济效益应由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和承租单位共享,承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租赁费加运营收益按比例分配。
(五)谁使用,谁负责。租赁期间承租单位对器材安全使用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途径、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地点及事故处理等责任。
(六)优先原则。参与举办、承办、协办过航管中心和航协的竞赛表演活动、教学训练的单位优先;各航校、航空飞行营地优先。
五、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场地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备优秀的企业实力和企业品牌形象,近5年没有任何违法违规及社会不良影响记录;
(六)拥有良好净空条件和空域,有不小于400米*20米的起降场地;
(七)有安全存放飞行器及相关器材的库房,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
(八)有不少于2名的由中国航协批准的动力三角翼飞行驾驶员;
(九)具备动力三角翼维护保养的硬件条件和不少于2名的维护人员。
六、投标相关文件及要求
(一)投标文件
  1、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由竞标单位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书;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近3年内在服务保障工作和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违法、违纪规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6、能够证明竞标单位符合第5条相关条件,以及以往相关服务工作经验和能力的证明材料;
  7、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投标文件需按照以上顺序装订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为原章,副本为复印件。
(三)由于文件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失误导致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七、投标材料递交时间、地点
(一)请有意向竞标的单位将以上文件于2022年2月18日前邮寄到指定地址。
  详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运动一部。
  联系人:杨达斌
  电话:010-67050574
(二)文件应密封并在最外层包装上写明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前递交到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投标材料审核、评审与公示
  我中心收到投标材料后,将对所有有意承担服务的单位资质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并在中心官网予以公示。
九、签订协议
  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与无异议的中标单位商定合作事宜,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签订合作协议。
十、监管和管理
  我中心将对服务承担单位开展不定期督导和检查。
  
附件: 出租动力三角翼器材清单.xls
                                               
                                                                                                      
                                                  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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