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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全国高山滑雪冠军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21-03-09 来源: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  比赛时间:2021 年4月3日-4月8日

(二)比赛地点:黑龙江亚布力滑雪场

二、竞赛项目

男子:回转、大回转、平行大回转、超级大回转、滑降、全能(回转+滑降)

女子:回转、大回转、平行大回转、超级大回转、滑降、全能(回转+滑降)

三、参赛资格

(一)符合《全国冰雪赛事参赛资格办法》

(二)20051231日以前出生。

() 运动员年龄资格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四)只有在全国锦标赛中获得小项前10名的运动员才能获得参加全国冠军赛资格,重新报名参赛小项。

四、竞赛办法

(一)各项比赛的抽签办法由技术代表确定。

(二)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项前3名颁发奖牌和证书,第4—8名颁发证书。

六、仲裁和申诉

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能范围按国际雪联有关规定执行。参赛单位领队或教练以书面形式申请仲裁,并提供相关证据。

对运动员参赛资格的申述,在抽签前提出;对比赛线路或线路条件的申述,在比赛开始前1小时提出;对运动员及其比赛装备的申述,在最后一名运动员通过终点后的15分内提出;对取消资格的申述,在取消资格信息发布后的15分钟内提出;对计时和成绩的申述,在非正式成绩公布后的15分钟内提出。

七、报名与离会

(一)参赛报名单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报名表(word版)同时发至以下2个电子邮箱:hsachn@163.com25282333@qq.com

1.联系人:黑龙江省冬季运动与后备人才管理中心崔红彬

咨询电话:13936628966

2.联系人: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竞赛工作办公室李兴福,咨询电话:01088318351

(二)离会

参赛运动员可于4月8日比赛结束后即可离会。

八、裁判员

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与相关单位共同协商选派。

九、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际滑雪联合会规则规定执行。

十、保险

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供有效的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

十一、竞赛日程

4月2日,队伍训练,领队会;

4月3日,回转(FIS),领队会;

4月4日,大回转(FIS),领队会;

4月5日,平行大回转(FIS),领队会;

4月6日,超级大回转,领队会;

4月7日,滑降公开训练、滑降,领队会;

4月8日,全能(滑降+回转)

备注:若雪场安全措施不能满足滑降比赛要求,则取消滑降项目比赛,全能比赛项目换为回转+超级大回转。

附件:冠军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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