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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赛季全国跳台滑雪锦标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23-10-31 来源: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3年11月21日-24日   

比赛地点:国家跳台滑雪中心

二、比赛项目

女子个人标准台

女子个人大跳台

男子个人标准台

男子个人大跳台

男子团体大跳台

混合团体

三、参赛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体竞字〔2022〕196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

(二)可完成106米和140米跳台滑雪比赛的运动员。

四、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滑雪协会共同审定的国际雪联《跳台滑雪竞赛规则》。

(二)比赛器材

比赛器材规格和标准执行国际雪联关于跳台滑雪比赛器材的有关规定。

(三)成绩计算

1.个人赛

比赛进行两轮,首轮前30名运动员进入第二轮比赛。以两轮成绩之和评定名次。首轮参赛人数不足30 人的,则所有运动员均进入第二轮。

2.男子团体赛

4名运动员两轮成绩之和为代表队总成绩,评定名次。男子团体赛报名少于3支队伍,自动取消设项。

3.混合团体赛

4名运动员两轮成绩分数之和为代表队总成绩,评定名次。混合团体赛报名少于3支队伍,自动取消设项。

混合团体的出发顺序:女子组、男子组、女子组、男子组。

(四)安全规定

所有运动员参加跳台滑雪比赛时必须穿戴国际雪联认证的专业器材,且所有运动装备应符合国际雪联有关安全规定。

五、奖励办法

(一)个人:录取前8名,前3名颁发奖牌和证书,第4-8名颁发证书。

(二)团体:录取前8名,前3名颁发奖牌和证书,第4-8名颁发证书。团体项目不足8支队报名时,最后1名不颁奖。

(三)单项参赛人员/队伍不足3人或不足3支队伍时,取消该小项。

六、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需填写参赛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11月10日12:00时前报至体育总局冬运中心竞赛办及赛事组委会,具体信息如下:

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彬

电  话:18235003321

邮  箱:531447379@qq.com

赛事组委会

联系人:郭昊冉

电  话:13716783789

邮  箱:1096479975@qq.com

(二)报到

1.请各运动队提前向组委会提交抵离信息及相关人员信息,并于2023年11月19日17:00前抵达赛事指定酒店。

2.报到时需交验的相关材料:

(1)身份证;

(2)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少于30 万人民币)证明。

七、裁判员

技术代表、竞赛长、裁判员由总局冬运中心统一选派,裁判员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八、申诉

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成绩和判罚等方面有异议,须在比赛非正式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起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九、竞赛日程

日期

日程

11月20日

领队会

11月21日

官方训练

11月22日

比赛日

11月23日

比赛日

11月24日

比赛日

11月25日

离会

竞赛日程可能因天气原因进行临时调整。

十、参赛费用

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

十一、保险

请各参赛队/运动员按有关要求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方可参赛。裁判员的人身意外险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购买。

十二、反兴奋剂要求

参赛队严格按照《体育总局冬运中心关于规范2023-2024赛季赛事反兴奋剂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相关工作。

https://www.sport.gov.cn/dyzx/n5169/c25886921/content.html

十三、其它

本规程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3-2024赛季全国跳台滑雪锦标赛报名表.docx

 

体育总局冬运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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