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地冰壶专业竞赛场地及器材评审工作已结束,按照工作程序,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北泰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山水富源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长春市明桐辉商贸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此次招募的入围企业。 二、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陆地冰壶比赛、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陆地冰壶比赛、2019年全国陆地冰壶锦标赛、2020年全国陆地冰壶锦标赛须使用上述入围企业提供的符合评审标准的竞赛场地及器材。 三、为上述比赛提供竞赛场地及器材的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入围企业不得在其竞赛场地及器材上使用 “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冰壶协会”的标识或字样。 五、其他陆地冰壶的比赛场地及器材的使用将由赛事承办单位自行确定,不受上述限定和约束。 特此公告。 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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