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冬运中心心肺功能测试系统租赁已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批准,项目法人为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资金来自财政,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2、项目地点: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6号
3、项目名称:冬运中心心肺功能测试系统租赁项目
4、项目内容及规模:冬运中心心肺功能测试系统租赁项目:主机、自动体外除颤器等。
5、项目限额(预算):70万元
6、项目时间:1年
三、比选须知
1、公告期限: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9日
2、具体比选事宜获取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网免费下载比选文件。
3、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9月29日14:00。
4、提交参选文件地点: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6号冬运中心办公楼412科研部,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材料。
5、比选文件要求:需胶装2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6、比选评审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由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内部三人或三人以上奇数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实施,资格审核合格,最后集中比选成绩进行汇总,按最终成绩确定中选候选人排序。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4、需提供以往相关领域的业绩;
五、参选人需提供的资料
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件、证明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或参选人认为与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金成
电话:010-88318337
传真:010-88318337
附件: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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