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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滑联第2028号通知(2016年7月28日修订——2016/17赛季指定头盔号码列表)
发布时间:2017-07-12 来源: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短道速滑项目个性化头盔和运动员专用号码

(包括国际滑联第102条通用规则中第6条有关头盔的执行规定)

根据国际滑联第1954号通知中关于进一步推广短道速滑项目的倡议和措施,以及克罗地亚杜布罗夫尼克国际滑联代表大会上决议通过的新规则,以下措施将在接下来的2016/17赛季中启用并实施。

1.   个性化头盔

根据2016年国际滑联代表大会决议,国际滑联短道速滑专用规则第295条中第13a)改为:

“如国际滑联或国际滑联比赛和奥林匹克冬季运动会组委会未提供头盔罩,运动员可以个性化设计自己的头盔图案。进一步的要求将在国际滑联通知中详细规定。”

个性化头盔设计需遵守以下原则:

为提高运动员在比赛中的辨识度,并充分展示运动员个性特征,国际滑联决定在短道速滑项目将中采用个性化设计的头盔。

a) 2016/17赛季所有国际滑联比赛中,将不再采用传统头盔罩,国际滑联短道速滑世界青少年锦标赛除外。

b) 但国际滑联仍保留对何时再度启用传统头盔罩的决定权。国际滑联短道速滑专用规则第295条中第12b)仍有效。

c) 运动员可在安全头盔上使用个性化设计的图案。

d) 如采用标准颜色头盔(即不采用个性化图案设计),国际滑联会员国可能需要为每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指定一种不同于别人的颜色。

e) 会员国需在2016930日前向国际滑联秘书处提交头盔个性化设计图案,以便最终核准。头盔设计限制内容如下:

i.       短道速滑项目个性化头盔设计必须遵照国际滑联通用章程中关于头盔安全标准和头盔形状的要求。

ii.     头盔图案中不得包含淫秽或具有煽动性的内容。

iii.   头盔图案中不得包含或涉及任何有关犯罪、种族歧视或宗教信仰的标识。

iv.     头盔颜色不得采用荧光色。

v.       头盔图案不得采用任何与商业化品牌、标志或图片相关的颜色和(或)图案。

vi.     头盔图案中可以包含本国国旗图案。

vii.   头盔图案中不得包含任何文字或口号,无论何种形式、样式或字体。

viii.头盔图案中不得出现任何个人赞助商标识和广告痕迹。

ix.     设计头盔个性化图案时,需在头盔前部留有40cm²的区域,用来展示国际滑联赞助商标志。此区域将由国际滑联以粘贴赞助商标志贴纸的形式使用。此区域中可能还包含国际滑联标志或运动员专用号码。贴纸可能会覆盖部分头盔图案。

x.       其他要求请参照国际滑联第102条通用规则第6b)ii),即头盔制造商商标不得超过20cm²

国际滑联对上文中第1e)提到的在截止日期前上交的所有头盔个性化图案设计具有单独裁量权,不接受任何上诉或抗诉。如遇特殊情况,在国际滑联比赛现场,速度滑冰体育部主任(如有)或短道速滑技术委员会代表也拥有运动员能否使用头盔的决定权。如头盔设计未被批准,则头盔的部分或全部图案需由胶带粘贴覆盖。国际滑联不对任何在粘贴覆盖过程中对头盔个性化设计图案造成的损坏负责。

2. 专用号码的使用

2015/16赛季中关于专用号码的使用规则仍适用于2016/17赛季。

a)  专用号码将用于所有国际滑联比赛(世锦赛和世界杯),世界青少年锦标赛除外。

b)  专用号码根据2016年国际滑联短道速滑世界锦标赛全能排名指定,男、女1号分别为男、女排名第一的运动员,以此类推,直到列表中最后一名运动员。

c)  对于未参加2016年短道速滑世锦赛个人项目的运动员,则根据2015/16赛季世界杯1000米比赛总排名指定号码。

d)  对于未参加过任何国际滑联世界杯或世锦赛,或刚刚参加国际滑联比赛的运动员,将在所有运动员编号完毕后,被指定为下一个有效编号。

e)  以上a)b)c)d)4条规则将适用于今后的赛季。

f)  运动员指定号码将贴在头盔左右两侧,贴纸大小为椭圆形8×14cm(高×长),样式为白底黑字。运动员在整个赛季过程中,不得移除号码贴纸。国际滑联不对任何在粘贴号码贴纸过程中对头盔个性化设计图案造成的损坏负责。

g)  运动员指定号码(贴纸)将根据以下列表排名顺序,在本赛季国际滑联第一场比赛中提供给运动员,如运动员未参加第一场比赛,则号码(贴纸)将在其参加的第一场国际滑联比赛中提供。每个赛季结束后,根据最新世锦赛和世界杯全能成绩排名,运动员将产生新的指定号码,新号码将在下一赛季根据以上规定指定给运动员。(翻译自国际滑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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