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2.项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6号。
3.项目名称:餐厅吊顶。
4.项目内容及规模:餐厅一层253m2重新吊顶,并安装荧光灯。
5.质量要求:合格。
6.项目限额:人民币10万元。
7.计划实施时间:2016 年 9月,不影响职工就餐。
二、比选须知
1.公告日期:2016年9月12日。
2.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9月19日16时。
4.提交参选文件地点: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6号冬运中心后勤部综合科。
5.联系人及电话:王立青88318374。
6.提交参选文件要求:需胶装2份,A4纸、密封并加盖公章。
7.参选单位资质要求:企业应具备北京市颁发的3 级(含)以上装修资质。
8.其他事宜:本项目合同总价不做调整,保修期1年,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扣除质保金5%。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参选人需提交的资料
响应性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内容:
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比选申请及声明(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三)。
2.报价部分,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
3.施工组织方案及服务承诺。
四、报价及其它要求
1.承包商应根据所提供的工程项目清单编制单价、合价和总价。
2.报价应是本比选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3.可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
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工程量计算规范,并结合市场价,执行定额量、市场价、竞争费的原则进行报价。
五、响应性文件递交
1.响应性文件应于比选公告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至指定的地点,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2.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指定的份数,且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承包商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1)逾期送达的;
(2)响应性文件少于指定份数,或未密封的;
(3)响应性文件中的比选申请及声明未加盖承包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
(4)改变比选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的;
(5)经比选小组认定承包商以低于成本价报价,恶意竞争的;
(6)响应性文件中提出发包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六、比选
1.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由采购单位组成的比选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比选。
2.比选程序
(1)比选小组当众拆封各承包商的响应性文件,并公布报价等主要内容;
(2)比选小组审阅各承包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
(3)比选小组所有成员分别进行比选;
(4)最终确定成交承包商。
3.评审标准
本次比选采用1、□最低价成交法 2、■综合评估法。(评审标准见附件四)
附件:吊顶清单、比选申请及声明、授权委托书和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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