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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赛季全国冰壶青少年锦标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23-09-14 来源: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一、总则

(一)竞赛名称:2023-2024赛季全国冰壶青少年锦标赛

(二)竞赛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30日  

(三)竞赛地点:黑龙江省冰上训练中心

(四)2023-2024赛季全国冰壶青少年锦标赛同时作为第十四次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简称十四冬)冰壶项目(青年组)资格赛,各项目前八名的队伍获得十四冬冰壶项目(青年组)决赛阶段参赛资格。

二、参加单位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三条第(一)项,参赛队伍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业体协、学校、俱乐部为单位组队。

三、竞赛项目

(一)女子冰壶

(二)男子冰壶

(三)混双冰壶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每个竞赛项目限报1支队伍。

(二)参赛年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青年组年龄执行。

(三)运动员全员按照《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体能测试达标方案》要求完成体能达标测试,全员测试达标,方可参赛。

(四)运动员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

(五)本赛事反兴奋剂规定按照《体育总局冬运中心关于规范2023-2024赛季赛事反兴奋剂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网址https://www.sport.gov.cn/dyzx/n5169/c25886921/content.html)。

五、竞赛办法

(一)所有比赛8局制,至少要完成 6 局比赛。

(二)根据队伍报名数量确定比赛赛制。

(三)按照国际壶联最新冰壶竞赛规则执行。

六、服装

(一)各参赛队需准备深浅两套服装,每套服装包含一件比赛外服和一件比赛T恤。

(二)服装的后背下部应标有运动员的中文姓名(全称),其上部为运动员的代表单位的中文名称。所有文字为 4 厘米长,5 厘米高,黑体字。

(三)身着浅色服装的参赛队掷浅色手柄的冰壶,身着深色服装的参赛队掷深色手柄的冰壶。

七、录入名次与奖励

(一)获得比赛前3名的队伍颁发奖牌,获得比赛前8名的队伍颁发奖励证书。

(二)设运动员、运动队、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证书。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项目队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队医1人。男子、女子冰壶项目每队至多可报运动员5人(含替补 1人),运动员少于4人不得参赛。混合双人冰壶项目每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1人,运动员少于2人不得参赛。

2.参赛队伍需在报名表上备注运动员十四冬体测达标情况。

2.各单位于2023年9月13日16:00前将报名单(见附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上报到本次赛事组委会指定邮箱中。

报名联系人:梁书铭

联系电话:16603670311

电子邮箱:2276918402@qq.com      

3.参赛队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原件和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

(二)报到

1.各参赛队伍赛前2天报到。

2.报到地点:黑龙江省冰上训练中心花样滑冰馆

3.为了能更好的安排各参赛单位入住酒店,请提前与组委会取得联系。

报到联系人:梁书铭

联系电话:16603670311

住宿预订联系人:高其辉

联系电话:13936661516

九、参赛费用

各参赛队伍食宿、交通和保险等费用自理。

十、申诉

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成绩和判罚等方面有异议,须在比赛成绩公布后30分钟之内,以书面形式向赛事评判委员会提起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十一、技术官员

比赛技术官员由体育总局冬运中心选派。

十二、保险

所有参赛单位相关人员必须自行或由其参赛单位购买意外伤害险等保险,方可参加2023-2024赛季全国冰壶青少年锦标赛赛前训练和比赛。保险期间应覆盖整个赛事期间(从报到之日起至竞赛规程规定离开之日止),运动员或参赛单位必须在报名时提交保险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三、其它

(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解释权归属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附件:参赛报名表.docx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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