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出国内最高水平的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北京冬奥会,实现“参赛出彩”目标,特制定雪橇项目北京奥运会运动员选拔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体专结合、注重专项竞技水平。
(三)坚持德技并重。
(四)坚持全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选拔工作小组
选拔工作组负责选拔办法的起草、征求意见、公示、报批、执行等工作。
组 长:王 磊 竞体司副司长
副组长:李 浩 冬运中心副主任
李伟成 北京冬奥会备战领导小组秘书处副秘书长
郝 强 竞体司训练一处二级巡视员
成 员:李海钢 竞体司训练一处处长
邢 朔 冬运中心国家队管理部部长
董大宁 冬运中心反兴奋剂部部长
周宜军 冬运中心纪检审计室主任
三、运动员参选范围和条件
(一)2006年7月1日前出生;
(二)在国际雪橇联合会(FIL)注册并参加2021/2022赛季国际雪橇联合会世界杯(含国家杯);
(三)2022年1月10日前达到北京冬奥会雪橇项目参赛资格最低标准,即至少参加5场世界杯(含国家杯)比赛并至少获得5个积分,或参加2场世界杯(含国家杯)比赛,并至少获得如下积分:
男子单人20积分;
女子单人36积分;
双人项目44积分。
四、运动员选拔数量
依据冬奥会雪橇项目满额参赛人数规则(男子3人、女子3人、双人2对4人)为基准,男子、女子单人项目须根据FIL最终分配至中国队的北京冬奥会参赛席位选拔。双人项目因只有一对组合将直接从FIL相关赛事中获取参赛资格,运动员自动获得冬奥会参赛资格。
五、选拔实施方案
(一)参加2021/2022赛季世界杯积分赛,截止2022年1月10日公布的FIL世界排名的运动员。
(二)根据最终获得的席位数量,按照FIL公布的世界排名,名次靠前的运动员依次获得参赛资格。若出现积分排名相同的情况,则对比运动员在世界杯暨奥运积分赛中的表现,参赛资格将给予单站世界杯名次靠前的运动员;若仍相同,则对比运动员在世界杯中的次优名次,如此类推;若仍相同,则对比单站国家杯暨世界杯预选赛名次,如此类推;若仍相同则年龄小者优先。
(三)替补运动员产生办法。如北京冬奥会期间出现运动员受伤或其他紧急情况,经体育总局审核同意,且经国际奥委会和国际雪橇联合会批准,获得因伤紧急替补名额,依据选拔标准(二)运动员排名顺序中确定替补运动员人选。
(四)体能考核办法。入选参赛名单范围的运动员须达到体育总局所规定的体能达标考核标准。未达标运动员将不进入选拔范围,所空名额依据本办法的要求按成绩递补。
六、反兴奋剂规定
(一)严格实施兴奋剂背景审查,平昌冬奥会以来,因兴奋剂违规被禁赛1年以上的运动员和辅助人员,不得入选北京冬奥会中国代表团。
(二)在选拔过程中发生兴奋剂违规的,严禁入选国家队。
(三)运动员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做好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反兴奋剂教育参赛资格准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并通过反兴奋剂学习教育考试。
(四)在国内组织选拔比赛的,开展兴奋剂检查。对从地方队入选国家队的运动员,开展入队兴奋剂检查。
七、监督
关于北京冬奥会运动员选拔工作由竞体司会同机关纪委牵头成立北京冬奥会选拔工作监督检查组。监督检查组负责监督检查选拔工作,受理选拔工作中的申诉、举报,及时向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八、公示
本办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内容由异议,请与体育总局竞体司、机关纪委联系。监督电话:010-87182470、67130163。
体育总局冬运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