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委、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的安排意见》(中发[2008]17号)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之际走访慰问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活动的通知》(组通字[2009]34号)精神,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力讴歌新中国成立以来取得的丰功伟绩,褒扬体育总局系统广大老党员在新中国成立以来为我国体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经总局领导批准,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决定在总局系统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范围 1、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党员; 2、生活困难党员。其界定可参考如下标准把握:党员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患重病或长期患病,生活困难的;党员本人和家庭在本年度发生突发性意外事故、受自然灾害影响,生活困难的;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730元,生活困难的。 二、慰问方式 总局直属机关党委为每名符合条件的老党员拨付1000元慰问金,各直属党委、支部也可在此基础上自筹资金,增加慰问金数量,慰问活动由各直属党委、支部自行开展。 生活困难党员原则上由各直属党委、支部自筹资金、自行慰问。总局机关有生活困难党员需要慰问的,由所在支部于9月25日前向直属机关党委申领慰问金。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此次慰问活动是根据中央的有关要求安排的,是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为建立新中国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同志的关心和爱护。各直属党委、支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对待,把工作做具体、做扎实,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爱护送达给全体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是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党员的疾苦,主动为生活困难党员排忧解难。要把走访慰问活动列入近期重要工作日程,对走访慰问活动尽快做出细致安排和周密部署,并克服困难,筹集走访慰问活动所需资金,在国庆节前对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普遍走访慰问。各直属党委、支部还可以开展征求老党员的意见建议,组织老党员参加有关庆祝活动和联欢会、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有意义的活动。各单位、部门领导要积极带头走访慰问。 2、要把走访慰问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和拓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的英模事迹结合起来,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过硬,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老同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饱满的热情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做出积极贡献。 3、走访慰问活动要在2009年9月30日前结束。请各直属党委、支部接此通知后向直属机关党委报送一份符合条件的老党员名单,经直属机关党委确认后,按照符合条件的老党员数量开具发票到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财务处领取慰问金(总局机关办公楼二层)。走访慰问活动有关情况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党委将编发简报并上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联系电话:87182218 传真:87182219 联系人:潘鹏燕 直属机关党委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