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负责总局中心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二)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负责总局中心党委学习、宣传、培训和发展党员工作; (四)负责指导总局中心下属各党支部(党总支)党建工作; (五)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六)负责总局中心纪委日常工作; (七)负责协调开展统一战线工作; (八)负责总局中心扶贫工作; (九)负责总局中心及各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工作; (十)负责总局中心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协助人力资源处做好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十二)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