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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一)负责总局中心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二)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负责总局中心党委学习、宣传和发展党员工作;
(四)负责总局中心党委教育培训工作;
(五)负责领导总局中心各直属党支部、各核心企业党总支工作;
(六)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七)负责协调开展统一战线工作;
(八)负责总局中心帮扶工作;
(九)负责总局中心及各核心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工作;
(十)负责总局中心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协助人力资源处做好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十二)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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