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出版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繁荣出版事业。 二、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印制、发行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网络和新媒体出版物。 三、负责编辑出版各级各类学校教学需要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学工具书及其他教学辅助用书,推动学校的教学工作、学科建设和地方教材建设。 四、负责制定出版社经营计划,组织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五、承担体育传媒专业及相关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实践课。 六、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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