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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发布时间:2017-07-13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一、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奖励与资助、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档案管理、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国防教育等工作。

二、负责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每学年度的学生工作计划。

三、协调和组织全校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校风学风建设活动。

四、定期组织召开学生工作例会,总结学生工作经验,研究不同时期学生教育管理问题,协调全校学生工作的开展。

五、指导、检查和考核各学院()学生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

六、负责全校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八、组织学校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学生困难补助金的评定和发放。

九、组织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协调、审批和检查学校各单位勤工助学工作的开展。

十、审查、上报学生违纪处分情况,配合各二级学院()做好因违纪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

十一、协调新生入学报到及入学教育。

十二、全校辅导员(含兼职)、兼职班主任的培养、交流、考评等管理工作。

十三、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开展班集体建设、深度辅导等主题教育工作。

十四、负责研究生“助教、助管、助研”人员招聘、管理、考核及津贴发放。

十五、负责制定年度学生国防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校大学生征兵和民兵整组工作。

十六、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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