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奖励与资助、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档案管理、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国防教育等工作。 二、负责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每学年度的学生工作计划。 三、协调和组织全校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校风学风建设活动。 四、定期组织召开学生工作例会,总结学生工作经验,研究不同时期学生教育管理问题,协调全校学生工作的开展。 五、指导、检查和考核各学院(系)学生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 六、负责全校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八、组织学校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学生困难补助金的评定和发放。 九、组织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协调、审批和检查学校各单位勤工助学工作的开展。 十、审查、上报学生违纪处分情况,配合各二级学院(系)做好因违纪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 十一、协调新生入学报到及入学教育。 十二、全校辅导员(含兼职)、兼职班主任的培养、交流、考评等管理工作。 十三、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开展班集体建设、深度辅导等主题教育工作。 十四、负责研究生“助教、助管、助研”人员招聘、管理、考核及津贴发放。 十五、负责制定年度学生国防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校大学生征兵和民兵整组工作。 十六、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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