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总局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
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要求,积极响应中直管理局和国管局发出的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做全社会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表率的倡议,现将总局系统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求如下: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牢固树立资源节约意识。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资源节约宣传活动。通过适当形式的宣传教育,使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深入人心,使节约资源、杜绝浪费成为大家的自觉行为。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资源节约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单位应指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本单位资源节约工作,加强对资源节约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直属单位应成立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并于6月25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报办公厅行管处。 三、强化资源节约的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责任制,把资源节约工作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 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资源节约管理制度。各单位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资源节约的各项规章制度,降低本单位的照明、空调、用水、办公设备、电话、纸张、公务用车和公务活动等的各项支出。 五、积极采用节约资源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提高节能效率。 六、严格资源节约自律行为。在日常工作中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珍惜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分钱,减少和杜绝跑冒滴漏。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能耗;工作完成后及时关掉计算机主机和显示器,切断,避免计算机长时间待机;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或下班时随手关灯及空调;提倡双面用纸,注意信封、复印纸的再利用,修改文稿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张消耗。切实形成精打细算、精俭办一切事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 理局《关于做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表率的倡议书》
办 公 厅 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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