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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73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2-17 来源:办公厅 字体:

  《关于出台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管理国家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是提高公共场所用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和安全用电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是预防公共场所人身触电事故发生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你们的建议非常契合当前我国公共场所安全工作实际,为我国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法。一直以来,体育总局高度重视公共体育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本着对人民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管理工作红线意识,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地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安全管理,层层压实责任,有效防范了公共体育设施运行风险。在公共体育场所用电设施规划建设上,体育总局一直以来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因用电安全标准制定的专业特性,体育总局目前尚未单独出台公共体育场所用电设施安全管理标准。下一步,体育总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各地落实用电主体安全责任,做好公共体育设施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完善监管体制机制,通过适切手段消除公共体育设施危及公众人身安全的触电风险。

  感谢你们对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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