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体育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倾向创新产品的采购政策 为鼓励室外健身器材等健身产品进行创新,国家体育总局等中央有关部门已采取了相应措施。一是在出台的有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中,要求支持企业进行创新。如,《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室外健身器材招标采购及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体群字〔2012〕172号)要求:“要加大投标产品的技术水平、投标企业的质量控制及售后服务能力在评分中的权重,对在生产工艺、使用材料、结构与功能方面具有创新的产品给予适当加分”。二是通过搭建和完善平台宣传展示创新性产品。2010年和2013年,体育总局分别在合肥体育大会、沈阳全国运动会期间,组织开展了创新性室外健身器材、健身设施宣传展示活动,效果良好。体育总局计划在2017年天津全运会期间继续组织开展此类活动,鼓励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此外,在对以往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2013年体育总局群体司启动了《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研制工作。计划于今年年底之前完成的该《办法》,将对用体育彩票公益金或其他财政性资金采购,配置在社区(行政村)、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供群众免费使用的室外公共体育器材的配建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规范,支持鼓励地方采购和配建创新类器材,推动室外健身设施提档升级。下一步,我们将广泛听取意见,持续推动室外健身器材创新工作。 二、关于建设中小型健身场馆并配置智能化设施 多年以来特别是“十二五”以来,体育总局一直大力倡导推动地方建设经济实用、多功能的中小型室内健身场馆。体育总局每年都在转移支付地方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列出专项资金,资助建设小型多功能的全民健身中心。根据《“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体育总局将会同中央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基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到2020年新建县级全民健身中心500个,实现全国市(地)、县(区)全民健身中心覆盖率超过70%。县级全民健身中心的建设标准包括必须配备一个能够提供体质检测服务的体质检测室。与之同时,围绕推进智能化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体育总局有关职能司局组织开展了“科学健身示范区”试点工作,支持江苏无锡、湖北武汉等地建设了智能化健身设施。今年,体育总局群体司将在吸收借鉴“科学健身示范区”等相关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智能化全民健身中心建设研究,对将智能化设施引入全民健身中心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工作方案,争取尽快推出一批智能化全民健身中心示范项目。 三、关于鼓励企业进行科研创新 为加快推进我国体育科技成果技术集成及产业化进程,2011年科技部批复组建了“国家体育用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了一支涵盖体育训练、电子信息、自动化等领域的创新科研团队。支持由泰山体育产业集团公司牵头组建新型健身器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牵头组建公共体育设施产业技术创新传略联盟,并将两个联盟列入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试点联盟,初步形成了“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体系。目前,科技部正在编制国家“十三五”社会发展科技创新规划,对全民健身科技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进行系统布局,统筹规划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加强体育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体育总局将进一步推动建立和完善资源布局合理、配置优化,适应体育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市场广泛参与和投入,以群众科学健身需求为导向,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装备器材、新型体育服务技术、“互联网+”产品为重点,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充分发挥企业在体育产品研发和创新中的主导作用,鼓励企业承担和参与体育科技研发任务,依托体育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搭建体育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线上线下服务平台。 四、关于建设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 围绕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建设,中央有关部门已启动了有关工作。“十一五”以来,科技部通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围绕运动健康指导、体质监测、网络健身运动仿真、科学健身指导系统及设备等加强科技支持,取得了一批研究成果,为大数据平台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包括:建立有针对性的健身指导方案理论和方法体系;开发三维动作处理芯片,实现低成本人体动作捕捉工程技术和产业化;构建人体运动与身体健康信息化云服务平台等。从2014年开始,体育总局群体司推动建立室外健身器材二维码信息管理系统,鼓励各地实时上传招标采购和安装完毕的室外健身器材,纳入二维码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形成了室外健身器材配置情况电子地图。此外,群体司还支持有关组织,围绕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进行研究论证。围绕你们的建议,体育总局将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包括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在内的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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