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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987号(文体宣传类19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12-01 来源:办公厅 字体:

《关于加大对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建设政策支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是黑龙江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重要指示的重大实践。体育总局对此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黑龙江省利用冰雪资源优势和地理区位优势开展冬季运动对外交流,加大力度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打造中外人文交流的桥梁纽带,发挥体育独特作用促进民心相通。有关部委亦高度重视提案提出的关于示范区建设的四条建议,经过认真研究,由体育总局统筹作如下反馈。

一、关于“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的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体育公园、冰雪等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稳妥推进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相关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存量冰雪体育场馆项目发行REITs。同时,督促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规范项目储备,发挥项目库服务功能,做好符合要求的项目入库工作。关于政府专项债券,根据财政部意见,黑龙江省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可由省级政府在中央财政下达的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内统筹予以支持。

二、关于“强化政策保障”的建议。自然资源部指导地方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时,统筹考虑冰雪体育用地需求,重点保障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等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创新发展空间。该部自2020年以来,持续改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对国家重大项目和符合要求的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依据清单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对其他项目用地,实行新增建设用地安排与存量盘活相挂钩,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对于示范区用地,可争取纳入重大项目清单,由国家配置计划指标;或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保障其合理用地需求。

三、关于“强化人才培养”的建议。体育总局重视冰雪项目人才培养工作,准确把握冰雪项目人才发展形势,加强顶层设计,印发《2022年北京冬奥会人才工作规划》、《“十四五”体育人才发展规划》等冰雪人才政策文件。为助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建设,体育总局积极支持黑龙江举办国际赛事、会议、培训班,打造高水平交流平台,通过“请进来”方式培养国内高水平冬季项目运动员、技术官员、裁判员和冰雪体育产业专业人员。同时,通过共建方式加强专业运动队合作,支持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参加国际赛事,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鼓励优秀人才至冬季项目国际组织任职,培养更多具备国际视野、国际思维、国际眼光的高素质人才,深入参与国际体育事务,提升中国冰雪运动影响力和话语权。

四、关于“拓展资金渠道”的建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持续加大对示范区的金融支持,开发符合冰雪体育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和资金规模,支持体育设备更新改造,助力体育行业稳健发展。在原银保监会已开展工作并取得成效基础上,该局将持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加大对示范区小微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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