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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297号(文体宣传类02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1-12 来源:办公厅 字体:

《关于加强体育场馆综合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因馆制宜,编制新建场馆赛后运营专项规划”

一直以来,体育总局高度重视场馆的赛后利用,鼓励场馆把赛后利用作为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2013年,体育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门研制印发《关于加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2015年出台《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对大型体育场馆在规划、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已有很多体育场馆结合赛后利用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编制专项赛后利用规划,实现了赛后综合开发利用,提高了运营效益。

下一步,体育总局将继续鼓励各地加强交流、分享经验,支持体育场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功能、用途、区位等,编制专项赛后利用规划,为场馆快速转入赛后利用阶段夯实基础。

二、关于“改革机制,竞争引入专业场馆运营机构”

体育总局高度重视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机制改革。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均提出推动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试点工作。二是推动改革试点,2016年体育总局在江苏、浙江和重庆开展了“所有权属于国有,经营权属于公司”的两权分离改革试点,不断提高体育场馆运营的专业化、市场化水平,提升运营效能。2018年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开展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试点。2021年体育总局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鼓励体育场馆通过委托运营等方式,提高使用效益,同年印发《政府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公共体育场馆示范合同(参考文本)》,鼓励体育场馆引入社会力量,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下一步,体育总局将鼓励各地通过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入专业场馆运营机构,不断提升体育场馆的实力、活力和运营能力,丰富体育场馆的多元功能,提高场馆使用效率。

三、关于“适度改造,兼顾赛时和赛后运营需要”

一直以来,体育总局高度重视体育场馆的综合运营,鼓励通过适应性改造满足场馆运营需要。在全国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试点工作中,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方式对场馆功能进行适用性改造,优化体育场馆设施,实现改造功能和改革机制的统一。2021年体育总局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鼓励体育场馆通过适当改造等方式,提升开放使用水平。近年来,体育总局引导各地公共体育场馆通过维修改造等方式,优化场地座椅、水电供暖、通风排水等设施设备。充分利用公共体育场馆室外空间,因地制宜建设健身步道、笼式球场等室外健身设施,进一步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体育健身需求。

下一步,体育总局将继续鼓励引导各地围绕提高体育场馆的使用效益,充分利用体育场馆空间资源,因地制宜对场馆进行适用性改造,拓展场馆功能,满足赛时和赛后利用的需要。

四、关于“拓展功能,规划建设城市体育综合体”

近年来,体育总局积极推动体育场馆拓展功能,打造城市体育综合体。鼓励各地推动体育场馆完善多元功能需求,优化体育场馆建筑空间和功能布局,以公共需求为导向,完善餐饮、会务、住宿、停车、体育用品和商业零售等场馆配套设施,实现全民健身、体育训练、体育竞赛、体育培训、会议会展、文艺演出等多元化功能,培育一批规划水平高、服务能力强、集聚效应明显的体育服务综合体。目前已有一些体育场馆通过丰富体育服务内容,促进体育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成为设施安全、环境舒适、服务专业、功能多元的体育服务综合体。2020年,体育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共同确定49个体育服务综合体,其中体育场馆型的体育服务综合体达到13个。

下一步,体育总局将发挥现有体育场馆型体育服务综合体的示范作用,鼓励各地体育场馆进一步加强适应性改造,在以体为主的基础上,打造体育服务综合体,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五、关于“传承文化,留住城市体育文化记忆”

体育场馆是体育赛事活动的重要载体,对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作用。北京冬奥会的成功举办留下了丰富的场馆设施等物质遗产。体育总局积极支持和鼓励各地保存与场馆以及举办赛事相关的重要影像、文字资料,充分利用体育场馆进行宣传。

下一步,体育总局将加大支持推广力度,一是鼓励各地充分挖掘体育场馆的文化内涵与价值,融入城市体育文化,加大对外宣传,助力提升城市影响力和知名度。二是充分利用中国体育文化博览会平台,对城市体育文化进行宣传,助力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三是推动冬奥遗产利用,对冬奥场馆进行适当改造,打造成重要赛事活动聚集地,成为传播体育文化的地标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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