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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03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28 来源:办公厅 字体:

《关于加大力度保障儿童运动时间的建议》收悉,我们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体育总局高度重视保障儿童体育锻炼,不断为儿童青少年参加体育运动创造和改善条件,促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

一、改善儿童青少年体育锻炼的场地条件

体育总局大力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利用中央资金支持地方建设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并支持有关项目结合实际配建适合青少年和儿童使用的健身场地和器材。与此同时,在推动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过程中,支持鼓励接收中央资金补助的场馆为包括青少年在内的各类人群提供优惠政策,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健身场所。近年来,体育总局推进儿童青少年体育场地器材的标准体系建设,研制了《青少年体育锻炼器材通用安全规范》;研制了《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指南》,并在福建、四川等省开展建设试点。

二、加大各类体育场地向儿童青少年的开放力度

2015年以来,体育总局会同财政部每年支持1200—1400个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向包括儿童青少年在内的群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2021年,体育总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督促各地场馆结合自身情况,为学生人群提供更优惠服务。同时,指导各地场馆充分吸引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到场馆开展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滑冰等项目的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2021年,体育总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由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应全年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30天,开放时间与公众工作、学习时间相适应,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三、推进幼儿体育工作

推动将幼儿体育纳入《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要完善幼儿体育发展的政策和保障体系,推进幼儿体育项目和幼儿体育器材标准体系建设,引导建立幼儿体育课程体系和师资培养体系。在山东日照率先开展幼儿体育工作试点,发展幼儿体育写入《日照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写入日照市政府工作报告,在幼儿体育课程研发、师资培训、示范园建设、体育设施共享、幼儿体育文化培育等方面探索出宝贵经验。建立全国幼儿亲子体育专家组,组织开展全国幼儿体育工作的顶层设计研究,加强对全国各地幼儿体育工作的技术指导。联合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推动小足球、小篮球、快乐体操、软式垒球等一批适合儿童的体育项目在社会和幼儿园普及推广。推动浙江、四川、重庆等省市举办、办好幼儿体育示范性活动。组织研制儿童青少年身体活动指南,指导相关单位和家庭更好组织孩子进行更加科学的体育锻炼。通过主流媒体、网络媒体、电视等渠道,加大对幼儿体育参与体育运动理念的宣传,引导广大家长树立重视孩子体育锻炼的良好观念,推广各地幼儿体育工作的经验做法,形成示范效应。

四、实施“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

2021年,体育总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孩子们跑起来”的指示精神,在全国发起“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与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共同印发“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方案,广泛推动各地开展普惠、可及、常态化的系列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今年“六一”期间,除少数省份因疫情原因未能开展,全国28个省(区、市)在“六·一”前后开展主会场、分会场活动,仅5个主会场有7万余名儿童青少年参加各项示范活动。“奔跑吧·少年”主题活动将持续开展贯穿全年。

下一步,体育总局结合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幼儿体育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对各地幼儿体育工作的督导;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持续改善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的场地设施条件;持续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示范性体育赛事活动,引导儿童青少年培养终身体育的习惯,从而促进儿童青少年体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青少年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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