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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表9-1 |
项目绩效目标表 |
(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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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场馆及附属设施运行经费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9]国家体育总局 |
实施单位 |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761.07 |
执行率 分值(10) |
其中:财政拨款 |
3,166.00 |
上年结转 |
- |
其他资金 |
2,595.07 |
年 度 总 体 目 标 |
以保障国家队正常训练为目的,以基地场馆正常运行为前提,实现基地场馆运行的科学性,节约有限资源,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运行项目的经济化、合理化、服务保障化的目标。确保备战奥运基地场馆运行项目的顺利实施,实行项目责任制,加大场馆运行保障专项资金的投入,及时配套新增场馆运行经费需求,确保各基地场馆运行备战奥运的总体需要,实现备战期间基地场馆正常运行,为国家队备战奥运训练、国际和国内比赛、体能训练、医疗康复、科研教学、就餐、住宿、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1、满足国家队竞赛、训练、就餐、住宿、医疗康复、科研教学等使用要求; 2、保证场馆及附属设施满足比赛要求; 3、适当对社会开放场馆及附属设施,推动全面健身发展,使体育锻炼人数逐年增长; 4、保障场馆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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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分值权重 (90)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运动队使用场馆人次 |
201866人次 |
5 |
承办国内(外)比赛数量 |
33次 |
5 |
承办体育(文化)活动次数 |
51次 |
5 |
质量指标 |
室内温度达标率 |
≥95% |
5 |
场馆保障任务完成率 |
100% |
5 |
场馆小型修缮合格率 |
≥100% |
5 |
场馆面积使用率 |
≥84% |
5 |
场馆使用率 |
≥84% |
5 |
时效指标 |
场馆保障任务计划完成及时率 |
≥100% |
5 |
场馆设备维护及时率 |
≥98% |
5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竞技水平提高的促进程度 |
≥9分 |
15 |
对全民健身运动的促进程度 |
≥8分 |
15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7%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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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表9-2 |
项目绩效目标表 |
(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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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国际比赛及国际交流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9]国家体育总局 |
实施单位 |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444.00 |
执行率 分值(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444.00 |
上年结转 |
- |
其他资金 |
- |
年 度 总 体 目 标 |
通过顺利参加亚运会、世锦赛、世界联赛等国际比赛,通过比赛提高运动员比赛能力、积累比赛经验提升队伍实力水平。根据全年国际和亚洲的比赛赛历,有针对性的参加国际和亚洲大赛,锻炼队伍,为年底的亚运会和奥运会资格赛积累比赛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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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分值权重 (90)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国际比赛次数 |
14次 |
7 |
对外交流活动次数 |
4次 |
8 |
出境人次 |
476次 |
7 |
出境天数 |
13天 |
8 |
质量指标 |
国际比赛任务完成率 |
≥100% |
5 |
对外交流活动任务完成率 |
≥100% |
5 |
时效指标 |
国际比赛计划完成及时率 |
≥100% |
5 |
对外交流活动计划完成及时率 |
≥100% |
5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竞技水平提高的促进程度 |
≥9分 |
15 |
对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促进程度 |
≥9分 |
15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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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表9-3 |
项目绩效目标表 |
(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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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国家队备战经费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9]国家体育总局 |
实施单位 |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6,092.68 |
执行率 分值(10) |
其中:财政拨款 |
4,827.00 |
上年结转 |
1,265.68 |
其他资金 |
- |
年 度 总 体 目 标 |
通过聘请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外教团队带领队伍提升技战术水平。加强科技助力投入,提升整体备战保障工作水平,杭州亚运会取得优异成绩,争取巴黎奥运会取得新突破。通过购置体能训练器材、康复设备,实现科技助力,提高科技助力水平,达到了提高国家队保障和服务能力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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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分值权重 (90) |
绩效指标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运动员国内训练成本控制水平 |
8.27万元 |
5 |
教练员及辅助人员占比 |
≥46% |
10 |
外籍教练员执教占比 |
≥32% |
5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国内训练规模 |
249 人 |
5 |
国内训练天数 |
175天 |
8 |
聘请外籍教练员人数 |
21人 |
6 |
外籍教练员执教人数 |
151人 |
6 |
购置训练器材数 |
383台/套 |
5 |
质量指标 |
训练目标任务完成率 |
≥90% |
5 |
时效指标 |
训练计划进度完成率 |
≥98% |
5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竞技水平提高的促进程度 |
9分 |
2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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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表9-4 |
项目绩效目标表 |
(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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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直属场地维修及设备购置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9]国家体育总局 |
实施单位 |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820.72 |
执行率 分值(10) |
其中:财政拨款 |
784.00 |
上年结转 |
36.72 |
其他资金 |
- |
年 度 总 体 目 标 |
通过询价、比价方式,采购洗衣机、柜式直饮机、小冰箱、木桶等硬件设施;消费系统,真正实践一卡通管理以及餐饮设施设备等项目的购置。 目标1:完成项目的招标工作 目标2:完成项目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 目标3:完成屋面防水等全部工程 目标4:完成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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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分值权重 (90)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维修改造总个数 |
1个 |
10 |
购置器材设备数 |
382台/套/个/件 |
5 |
维修改造总面积 |
13145平方米 |
5 |
质量指标 |
设备/器材验收合格率 |
≥100% |
5 |
设备/器材使用率 |
≥90% |
5 |
设计施工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 |
100% |
5 |
验收合格率 |
≥100% |
5 |
时效指标 |
设备/器材购置完成及时率 |
≥85% |
5 |
按进度速度完成建设任务 |
≥80% |
5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竞技水平提高的促进程度 |
≥9分 |
15 |
对全民健身运动的促进程度 |
≥9分 |
15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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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表9-5 |
项目绩效目标表 |
(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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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保障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9]国家体育总局 |
实施单位 |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500.00 |
执行率 分值(10) |
其中:财政拨款 |
4,500.00 |
上年结转 |
- |
其他资金 |
- |
年 度 总 体 目 标 |
按照队伍制定的外训外赛计划,逐步落实实施,确保活动按时执行,提高活动质量,落实好各项经费使用,促进队伍整体水平提升。2023年主要任务为亚运会和奥运资格赛,亚运获得奖牌、奥运出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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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分值权重 (90) |
绩效指标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运动员国外训练成本控制水平 |
5.36万元 |
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国际比赛次数 |
≥6次 |
5 |
出国训练人次 |
839人次 |
5 |
出国训练天数 |
29天 |
5 |
质量指标 |
国际比赛任务完成率 |
≥100% |
5 |
训练目标任务完成率 |
≥91% |
10 |
时效指标 |
国际比赛计划完成及时率 |
≥90% |
5 |
训练计划进度完成率 |
≥95% |
5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竞技水平提高的促进程度 |
≥9分 |
2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3% |
10 |
第三部分 奥体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奥体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911.37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608.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580.00万元和上年结转1,302.4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628.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2.94万元和其他支出4,58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奥体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28.9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9,527.89万元,增加4,501.08万元,增长47.24%。具体情况如下:
奥体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28.9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9,527.89万元,增加4,501.08万元。一方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了场馆维修及购置经费。另一方面,根据体育总局对奥体中心国家队训练基地保障任务的重新安排,更好地为运动队提供服务,增加了对运动队保障等支出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2023年预算数4,827.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644.72万元增加4,182.28万元,增长648.70%。主要原因是运动队项目集训、竞赛、聘请外教及器材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2023年预算数7,055.0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8,160.23万元减少1,105.20万元,下降13.5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场馆的维修维护及设备购置预算。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2023年预算数1,444.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444.00万元,主要是国际比赛及国际交流项目支出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474.99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47.95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18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200万元减少20.00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压减了住房改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奥体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07.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及住房保障支出3,375.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等。
日常公用经费432.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奥体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22年增加0.35万元,提高12%,主要是疫情政策调整后,公务活动实际需求增加。
五、奥体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奥体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80.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具体构成全部为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主要是用于奥体中心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六、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奥体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奥体中心收支总预算35,327.45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28.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580.00万元,事业收入8,142.19万元,其他收入2,600.0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4,673.89万元,上年结转1,302.4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044.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2.94万元,其他支出4,580.00万元。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奥体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35,327.4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28.97万元,占39.7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580.00万元,占12.96%;事业收入8,142.19万元,占23.05%;其他收入2,600.00万元,占7.3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4,673.89万元,占13.23%;上年结转1,302.40万元,占3.69%。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奥体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35,32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28.98万元,占比47.07%;项目支出18,698.47万元,占比52.93%。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奥体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5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63.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88.1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8月31日,奥体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通信用车1辆、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体育事业单位利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开展体育活动,进行市场开发的收入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和捐赠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用于国家体育总局本级、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国家体育总局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事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国家体育总局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科目编码2070304):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支出。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训练(科目编码2070306):主要反映各级体育运动队训练经费及器材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科目编码2070308):主要反映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科目编码2070309):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科目编码2296003):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五、外交(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科目编码2020401):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向各国际单项协会缴纳的会费。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编码2210201):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2):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3):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80505):主要反映用于国家体育总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80506):主要反映用于国家体育总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