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发展处是中心产业发展工作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中心产业经营工作,负责中心无形资产开发工作,负责中心所属企业监管和承租单位监管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总局有关体育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中心产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整合中心经营资源,制定中心经营业态规范及经营创收工作目标。
三、负责中心产业发展和经营创收工作。负责中心经营活动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中心的无形资产开发及中心商标的注册、使用、维护。
五、负责中心经营性项目及合同审核、报批及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六、负责中心经营性档案管理、数据统计等基础性工作。
七、负责中心“奥线通”的日常管理与运营。
八、负责中心营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中心所属企业的监管与协调工作。
十、负责中心承租单位的监管。
十一、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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