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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第二期击剑青少年训练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08 来源: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总局关于奥运项目青少年训练营的相关计划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击剑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将举办2016年第二期“中国体育彩票杯”击剑青少年训练营。

  本次训练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0月8日至22日)主要任务为2016年U23亚锦赛赛前备战集训,第二阶段(11月1日至15日)结合FIE(国际剑联)U23重剑运动员训练营举办,主要任务为2016年U23亚锦赛参赛重剑运动员加强集训。

  现将有关集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

  第一阶段:10月8日至22日(15天);

  第二阶段:11月1日至15日(15天)。

  (二)地点:老山

  二、参训人员选拔原则

  (一)运动员

  1.第一阶段运动员

  依据2016年全国成年积分(截止全国冠军赛总决赛),综合考虑国家队下一阶段梯队建设和备战需要,各剑种选拔8名的适龄运动员(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共计48名),运动员因故无法参加的情况下,按照积分排名由后续运动员递补。

  2.第二阶段运动员

  参加2016年U23亚锦赛的男子、女子重剑运动员8人。

  (二)教练员

  1.第一阶段教练员

  根据入营运动员的所在省市分布情况,在省市推荐的基础上由中心择优录用。要求爱岗敬业、执教经验丰富,熟悉青少年训练工作。按照男女花剑、重剑、佩剑分为6组,每组设主教练1名,共11名教练(男女重剑由1名教练兼任)。

  2.第二阶段教练员

  第二阶段集训将结合FIE(国际剑联)U23重剑训练营活动进行,主教练由前国家队女子重剑主教练勒瓦瓦瑟(法国)担任。同时将由参加2016年U23亚锦赛的重剑教练员1人,同时补充重剑教练员1人入营,以上两名教练担任训练营第二阶段助理教练员。

  三、第一阶段参训人员名单

  (一)运动员、教练员

  1.男花

  教练员:何永强(福建);

  运动员:陈海威、施嘉洛、陈羽、黄梦恺(福建),董力(上海),王润平(江苏),刘伟健(天津),毛本年(安徽);

  2.女花

  教练员:黄良财(广东);

  运动员:霍兴欣(江苏),吴培琳(广东),傅依婷(福建),石玥(新疆),黄佳新(辽宁),黄啊丽(福建),孙夏园(新疆),卢玫(安徽);

  3.男重

  教练员:黎国介(解放军);

  运动员:杜佳明(江苏),谭光增(山东),王文浩(新疆),陈钊豪(广东),朱海禹(上海),张生宇(辽宁),李顺(云南),王晓(福建);

  4.女重

  教练员:黎国介(兼);

  运动员:许诺(新疆),王雅萍、侯光娟(山东),邢瑶(北京),钟佩莹、吴采瑶(广东),林伟红(福建),王玉芬(安徽);

  5.男佩

  教练员:蒋科律(江苏);

  运动员:周梓秋、黄露露(江苏),王石(辽宁),林霄、路阳(新疆),金耀辉(广东),颜颖慧(贵州),王光钊(天津);

  6.女佩

  教练员:宁宪奎(天津);

  运动员:殷海云(湖北),郭怡琪、余欣庭(广东),邵雅琦、白文秀(天津),马婴佳(上海),贾晓晔(贵州),杨恒郁(江苏)。

  (二)复合型团队

  体能教练:周龙峰(首都体院);

  专项理论培训:赵传杰(上海体院);

  医生:宋晨(体育医院)。

  (三)管理人员

  领队:袁向阳、王键

  副领队:秦建秋

  管理:吴煜红、王鼎、王雷、韩婷、赵彤

  四、第二阶段参训人员名单

  (一)运动员、教练员

  主教练:丹尼尔·勒瓦瓦瑟(法国)

  助理教练:杜智山(上海),黎国介(解放军),张学工(山西);

  运动员:男、女重剑运动员各4人。

  (二)复合型团队

  国际奥委会及国际剑联选派训讲师2人;

  翻译:自剑中心选派;

  体能教练:周龙峰(首都体院);

  医生:宋晨(体育医院)。

  (三)管理人员

  与第一阶段相同;

  五、经费及器材

  集训人员食宿费由国家体育总局专项经费中列支,运动员往返交通费自理,请集训人员自备训练器材及符合国际比赛要求的比赛器材。

  六、训练营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训练课将根据比赛备战要求结合青少年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排。此外,训练营期间还将安排以下活动,力求生动、丰富,促进青少年后备人才的全面发展:

  (一)体能训练:结合击剑项目特点开展体能训练;

  (二)专项理论培训:邀请项目专家讲解竞赛规则、裁判法、击剑训练理论及方法;

  (三)录像课:组织观看国际、国内比赛及队内比赛录像,由教练员进行讲解;

  (四)队内比赛:计划组织1至2次队内比赛,并计算积分排名。

  第二阶段训练课的具体安排将根据国际剑联主教练的意见拟定。训练营期间还将安排体能训练、录像分析、模拟比赛、文化活动等内容。

  七、训练营要求

  (一)珍惜机会,刻苦训练,虚心学习,加强交流。

  (二)教练组负责制订本组训练计划。

  (三)在专项训练的同时,教练组应重视运动员的体育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团队精神和比赛作风培养。

  (四)训练营结束后,各组主教练向中心提交本组训练总结,内容包括训练的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今后训练的指导意见等。教练组须对每一名运动员的训练情况做出文字性点评。运动员每天应坚持做训练日记,训练营结束时上报个人训练总结。

  八、报到要求

  (一)报到时间:10月8日

  (二)报到地点:老山运动员公寓

  (三)报到联系人:李义红

  (四)联系电话:010-68826350

  (五)报到要求

  有全国青年击剑锦标赛参赛任务的运动员可于赛后报到,因故不能参加本次训练营者,须于10月3日前上交请假报告。

  九、联系人:

  (一)中国击剑协会

  1.联系人:王雷

  2.联系电话/传真:010-68862588

  3.电子邮件:jijian@sports.cn

  (二)承办单位

  1.联系人:吴煜红、王鼎;

  2.联系电话/传真:010-68826382。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自剑中心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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