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度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运动员注册的要求,现将本年度击剑项目的注册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的注册工作时间节点为 2015年12月1日-2016年1月15日:各注册单位提交注册数据; 2015年12月1日-2016年1月31日: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及单项协会审批注册数据; 2016年2月5日:公示2016年度全国运动员注册数据。 二、解放军两次计分运动员改变注册单位的,要按照体竞字【2015】116号文件规定,向竞体司报送相关材料并经审核通过后,再按规定完成注册程序。 三、目前所有运动员均采用身份证读卡器读入注册系统个人基本身份信息,因此注册单位不需要提交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 四、协议自然到期后变更注册单位和协议终止并变更注册单位要求原注册单位开具的证明有区别,前者开具《放弃注册优先权证明》,后者开具《放弃注册权证明》。 五、注册费缴纳 根据体经字【2015】522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11月1日起,全国运动员注册工作不再收取个人和团体年度注册费。 特此通知。 201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