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市体育局竞体处:
第一届青年运动会击剑项目的比赛将于2015年10月在福建省宁德市举行。根据总局相关工作要求,为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现开展本项目决赛裁判员的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及条件
(一)遵循公开、择优、回避、均衡、就近的原则,综合考虑本人意向、所在单位意见、技术等级、日常表现与业务水平等;
(二)裁判员原则上须具备国家级以上技术等级,非骨干岗位和临场执裁裁判员,技术等级可适当放宽;
(三)无不良执裁记录,特别是在以往全国赛的执裁过程中出现明显误判、漏判和反判等行为,引起较大社会影响和参赛队伍普遍争议的裁判员,不得进行决赛阶段执裁工作;
(四)必须为中国击剑协会注册裁判员。
二、选派程序
(一)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解放军体育部门等具备一级裁判员审批资格的单位推荐,每单位可推荐1至5人;
(二)由中国击剑协会汇总人员信息,根据选派原则及条件拟定裁判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对裁判员名单进行调整,报体育总局批准;
(四)体育总局审定决赛执裁名单进行审定并公布。
三、选派工作安排
(一)发放裁判员推荐表(6月8日之前)
(二)汇总推荐信息(6月15日之前)
(三)拟定裁判员名单并公示(6月22日之前)
(四)将裁判员名单报体育总局竞体司(6月25日之前)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并于2015年6月15日13:00之前填写推荐表格(加盖公章)以及服装尺寸登记表,并传真至体育总局自剑中心击剑部。同时需发送表格电子版。
联系人:韩婷
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10-68862588
电子邮箱:jijian@sports.cn
附件:1.第一届青运会裁判员选派人员推荐表.doc
2.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推荐裁判员服装尺寸登记 .xls
体育总局自剑中心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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