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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届青运会击剑项目裁判员选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9 来源:中国击剑协会 字体:

有关省市体育局竞体处:

    第一届青年运动会击剑项目的比赛将于2015年10月在福建省宁德市举行。根据总局相关工作要求,为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现开展本项目决赛裁判员的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及条件

    (一)遵循公开、择优、回避、均衡、就近的原则,综合考虑本人意向、所在单位意见、技术等级、日常表现与业务水平等;

    (二)裁判员原则上须具备国家级以上技术等级,非骨干岗位和临场执裁裁判员,技术等级可适当放宽;

    (三)无不良执裁记录,特别是在以往全国赛的执裁过程中出现明显误判、漏判和反判等行为,引起较大社会影响和参赛队伍普遍争议的裁判员,不得进行决赛阶段执裁工作;

    (四)必须为中国击剑协会注册裁判员。

    二、选派程序

    (一)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解放军体育部门等具备一级裁判员审批资格的单位推荐,每单位可推荐1至5人;

    (二)由中国击剑协会汇总人员信息,根据选派原则及条件拟定裁判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对裁判员名单进行调整,报体育总局批准;

    (四)体育总局审定决赛执裁名单进行审定并公布。

    三、选派工作安排

    (一)发放裁判员推荐表(6月8日之前)

    (二)汇总推荐信息(6月15日之前)

    (三)拟定裁判员名单并公示(6月22日之前)

    (四)将裁判员名单报体育总局竞体司(6月25日之前)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并于2015年6月15日13:00之前填写推荐表格(加盖公章)以及服装尺寸登记表,并传真至体育总局自剑中心击剑部。同时需发送表格电子版。

    联系人:韩婷

    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10-68862588

    电子邮箱:jijian@sports.cn

    附件:1.第一届青运会裁判员选派人员推荐表.doc

                2.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推荐裁判员服装尺寸登记 .xls

   体育总局自剑中心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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