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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仲裁中心的具体职责是: (一)接收体育仲裁申请; (二)组织体育仲裁案件审理; (三)参与仲裁员监督管理; (四)为运动员及其他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制定和实施体育仲裁相关制度; (六)对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七)对接国际体育仲裁机构; (八)承担国家体育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领导
  主任
丁 涛
 
  副主任
韩向飞
 
机构设置
综合处   党委办公室
立案咨询处   案件审理处
业务发展与执行处   仲裁员管理处
理论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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