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协小球字【2016】48号 关于印发《中国台球协会裁判员、运动员佩戴商标广告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级台球协会、赛事承办及运营方、裁判员、运动员: 为加强中国台球协会赛事管理、规范参赛人员佩戴商标广告行为,保障赛事赞助方、主办方、承办及运营方、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基本权益,中国台球协会根据台球赛事特点,参照国际和国内赛事惯例,特制定《中国台球协会裁判员、运动员佩戴商标广告管理规定》,现印发给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请参照执行。 附件: 中国台球协会裁判员运动员佩戴商标广告管理规定 中国台球协会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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