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主要职能 > 正文
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2011-11-15

    1、负责全国范围内田径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田径运动项目的发展规划、计划、管理法规和方针政策;2、负责和指导田径运动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激发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对田径运动的兴趣及参与的积极性,在全民健身活动中充分发挥长跑、马拉松等田径项目简单易行、高效的健身功能;3、负责和指导田径项目优秀运动队伍建设、俱乐部建设以及后备人才的培养、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国家田径队,组织完成重大国际比赛的备战工作;提高青少年田径运动水平,建设和管理高水平青少年后备人才基地;4、负责研究制定田径项目的全国竞赛制度、计划、规程和裁判工作法,负责全国田径竞赛的管理。负责田径运动员的注册与转会、国家级田径裁判员的培训、考核、注册和管理工作;5、负责组织开展田径项目的科技工作,以及田径项目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6、负责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制定田径项目的国际活动和交流计划,负责参加国际比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事项。负责和指导在我国举办的国际比赛的审批和组织工作;7、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竞赛、健身、培训、咨询等体育市场管理,规范管理有关经营行为,积极开展与所管项目有关的经营和服务活动;8、负责中国田径协会的常务工作,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9、完成国家体育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