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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新媒体(官方微信、微博)运营项目招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6 来源: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各有关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体操、蹦床、艺术体操、技巧、健美操、啦啦操、街舞运动项目在中国的普及发展,宣传推广,竞赛组织,业务培训,国际交流等;负责所管项目国家队的建设和管理。为进一步加强体操中心所管项目的宣传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及时了解赛事信息、国家队动态及政策法规的需求,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体操中心新媒体(微信、微博)运营和推广公司,负责体操中心官方微博、微信的运营服务,合作期限为2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新媒体运营(官方微信、微博运营)服务

二、应征单位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新媒体策划和运营服务团队;

(四)熟悉体育运动,对体育行业有充分的了解,从事过体育项目的新媒体(微信、微博)运营,具有丰富的运营经验;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此项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法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投标。

三、应征文件

(一)应征单位背景介绍:包括组织机构、业务范围、管理层介绍;企业规模、经济实力、服务能力和商业信誉方面的说明;

(二) 申请报告

包括以下内容:

1.应征单位的优势及相关体育项目新媒体(微信、微博)运营成功案例介绍,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应征单位针对2019-2021年体操中心官方微博和微信推广和运营的整体方案介绍;

3.应征单位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介绍;

4.应征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年度服务报价及详细说明;

5.其他。

(三)应征单位在相应领域的成功业绩及经验;

(四)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最近2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记录;

5、参加本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约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应征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一)应征单位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将材料递交到以下地址:

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216房间

联系人:谢会军

联系方式:010-87182758

(二)应征文件应密封并在最外层包装上注明应征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前递交到的应征文件不予受理。

五、评标流程

  (一)应征单位条件审核

  我中心收到应征文件后,将对应征单位资质进行审核、评估,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应征单位。

(二)应征单位的选择

如果应征单位均不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应征单位条件和要求,则本次招标流标。如果符合条件的应征单位超过一家,我中心将组织评标委员会,通过评标产生中标单位。

(三)公示

  我中心将对选拔出的应征单位在体操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待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其他

公示结束后,签订协议,约定权利与义务。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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