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17〕353号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举办 2017年全国健身秧歌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 为更好地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服务全民健身,加大健身秧歌项目的推广力度,加强和规范裁判队伍的培养和建设,提升裁判员的业务水平,经研究,定于2017年12月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2017年全国健身秧歌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12至15日(12日报到,15日早上离会)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三、报名资格 (一)担任过省级以上健身秧歌比赛正、副裁判长职务,或具有2次以上全国健身秧歌比赛执裁经历,或具有3次省级以上健身秧歌比赛执裁经历(应有相应的秩序册、裁判员证书等证明);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 四、报名程序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社体中心为单位(没有社体中心的以群体处、体总秘书处为单位)报名,每单位推荐2人。 五、报名要求 (一)请于2017年11月25日前填写《2017年全国健身秧歌裁判员培训班推荐表》和《申请等级健身秧歌裁判员登记表》,由所属省(区、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扫描表格分别发送至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电子邮箱,并电话确认报名成功,逾期不予接受。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电子邮箱:yanggegu@163.com 联 系 人:王 瑜 联系电话:010-87182199 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电子邮箱:ahsheti@163.com 联 系 人:周 云 联系电话:15605512210 (二)自行办理培训期间人身意外事故、伤害保险。 六、培训内容 (一)健身秧歌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健身秧歌竞赛组织与编排; (三)健身秧歌、健身腰鼓、手拍鼓规定套路技术; (四)考核(理论、技术、实践)。 七、经费 学员往返差旅费自理,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培训费由体育总局社体中心负担。 八、报到 (一)学员自带裁判装备,以及运动服、运动鞋、扇子、鼓等运动装备。 (二)报到时,须带《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原件、2张小二寸个人证件照片。 (三)报到地址: 安徽省体育宾馆(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97号) 联 系 人:周 云 联系电话:15605512210 附件:1.2017年全国健身秧歌裁判员培训班考试推荐表 2.申请等级健身秧歌裁判员登记表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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