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07〕117号
关于召开2007年全国社体中心 主任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育总会秘书处: 为通过北京2008年奥运会举办的重大历史机遇进一步推动社会体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力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社会体育的积极作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决定召开全国社体中心主任会议。 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07年3月30日(星期五)至4月1日(星期日),北京。 二、会议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2007年全国体育局长会议、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6年社会体育工作,交流社会体育工作经验,进一步研究探讨如何更好地落实“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各项工作。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主任(或负责人)。 未成立社体中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总会秘书长、体育局群体处处长(或相关负责人)。 四、报名 请将与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007年3月20日(星期二)前报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杨树刚、何 懿 电话:010―87182194、67140788 传真:010―67133577 电子邮箱:stzx@sport.gov.cn 五、报到与离会 (一)报到 请与会人员于2007年3月29日(星期四)到北京香山饭店报到。香山饭店地址:北京香山公园内。 乘飞机者,自机场路至北五环路,在香泉环岛下北五环路,去香山公园。 乘火车者,自北京站、北京西站至西五环路,在香泉环岛下西五环路,去香山公园。 香泉环岛至香山公园约2公里,有指示牌。 联系人:杨树刚 13366776967 何 懿 13910968141 (二)离会 请与会人员于2007年4月2日(星期一)离会。 六、经费 与会人员差旅费自理,会议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会议负担。 附件:2007年全国社体中心主任会议报名表
社体中心(章)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会议 通知
社体字〔2007〕122号
关于2007年全国社体中心主任会议的 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育总会秘书处: 兹将2007年全国社体中心主任会议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于2007年3月29日(星期四)晚6时前到北京天坛体育宾馆报到。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10号(天坛公园东门向东100米路南,中国体育报社西侧)。 联系人:杨树刚 13366776967 何 懿 13910968141 3月29日晚7时半集体乘车自天坛体育宾馆出发赴香山饭店。 二、请与会人员穿着正装。
社体中心(章)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会议 补充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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