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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一期间水上活动与赛事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9 来源: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大中小

水上字〔2026〕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办公室、水上中心、各地方水上项目单项协会、各相关俱乐部、培训机构、赛事公司:

五一劳动节将至,群众水上休闲体验活动需求激增,各类水上赛事陆续开启、人员流动密集,水上运动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体育领域“深化治理年”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五一期间水上活动与赛事安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将《体育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水上运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见效;要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充分认识五一期间水上活动与赛事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水上事业发展与安全,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地见效。

二、深化源头防控,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一)全面摸排水域安全状况

各水上项目赛事承办单位、运营单位要全面掌握赛事活动区域的水域条件及其动态变化,重点排查急流、涌浪、暗流、暗桩、旋涡、水面障碍物等潜在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水域,坚决禁止开展任何水上群众体验活动及赛事。

(二)严格核查场地设施合规性

1.确保场地设施符合《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科学划分有动力水上运动区域与无动力水上运动区域,完善码头、泊位、浮标、航道、船库、供水、供电、供油、更衣卫生间等基本服务设施。

2.根据水域面积、参与活动人数,足额配备安全设施和救援船艇,对码头、浮桥、隔离线、引导牌、警示标志、救生圈、救生衣等安全器材与救援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维护,确保功能完好、配备充足。

3.提前规划疏散路线、行人通行路线,明确应急通道标识,保障紧急情况下人员快速有序撤离。

(三)精准监测气象水文信息

将气象部门纳入赛事活动组委会,安排气象预报人员在活动现场提供24 小时逐时气象服务,遇极端天气需至少提前 1 小时发布预报或预警提示。强化与气象、水利、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信息互通与协调联动,及时发布预警和安全提示。

三、严格过程管控,确保活动赛事安全有序

(一)规范赛事活动组织实施

1.严格落实《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赛事活动申报、组织、实施全流程,增设救生裁判员、安全员岗位,选派专业人员全程监管,及时处置安全隐患苗头。

2.健全赛事活动“熔断”机制 ,举办过程中遇极端天气、设施故障或其他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立即果断调整赛事安排或终止活动,并妥善做好人员安置。

3.节假日举办潜水赛事活动必须提前申报,未申报一律不得开展。

(二)落实落细人员安全防护

1.所有参与水上项目活动(含赛事、大众体验)的人员,必须穿着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救生衣。

2.青少年和大众参与者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活动,始终处于救生人员可控视线范围内。

3.摩托艇从业人员(裁判员、教练员、驾驶员)须持有效摩托艇水上运动驾照上岗;休闲潜水、代客体验潜水从业人员须持中国滑水潜水摩托艇运动联合会颁发的一星级以上潜水 CMAS 教练员证件,无证不得上岗。

四、严肃监督问责,筑牢安全工作底线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五一期间水上运动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一)重点查处行为

1.未开展水域勘察或隐瞒安全隐患仍组织活动;

2.场地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设备配备不足;

3.从业人员无证上岗;

4.未落实极端天气预警或未启动“熔断”机制;

5.休闲潜水未申报擅自开展;

6.青少年、大众参与者未穿救生衣或脱离专业指导。

(二)惩戒措施

1.轻微违规单位:责令立即整改,整改期间暂停相关活动;

2.整改不力或情节较重:全国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参与体育总局水上中心赛事、培训资格;

3.引发安全事故: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纳入体育行业信用黑名单,3年内限制参与水上运动相关经营活动;

4.涉嫌违法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结果公开

所有违规处理结果通过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官网、相关协会官方平台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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