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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2 来源:人事司 字体:

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的通知》(组通字﹝2019﹞38号)有关要求和总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总体安排,定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地点

       集中轮训班拟举办6期,时间地点如下:

       第一期:2019年12月2日至6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党校。

       第二期:2019年12月9日至13日;九华山庄。

       第三期:2019年12月16日至20日;农业农村部党校。

       第四期:2019年12月23日至27日;农业农村部党校。

       第五期:2020年1月6日至10日;农业农村部党校。

       第六期:2020年2月10日至14日;农业农村部党校。

       二、 参训人员

       总局机关各厅、司、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驻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直属单位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和有关协会秘书长以上负责同志。

       第一、二期轮训班参训人员为司局级领导干部和协会负责同志,第三至六期轮训班参训人员为处级干部。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要求报名参训,并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参训人员数量平均分配学员参训,人事司将视各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剂。如确因重要工作无法参加报名班次学习的学员,请另择其他班次进行学习。

       三、 培训内容、形式

       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邀请专家、学者全面系统解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期间还将安排自学、交流研讨和现场教学。

       四、 有关要求

      (一) 请根据集中轮训班次安排和参训人员要求确定本部门本单位各班次参训人员,于2019年11月26日下班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并传真至干部培训中心,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zhang9013@sina.com。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在总局网站人事司“人才培训”栏目下载。

      (二) 参训学员要提前安排好工作,集中轮训期间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由所在部门单位书面请假。

      (三) 每期集中轮训班周一上午报到(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周五下午返程。

      (四) 请参训学员按时报到。集体乘车者,请在报到当日到总局机关门口集合,发车时间为上午9:30,请准确填写乘车信息。自行开车前往者,可凭本通知进入。

       五、 其他人员学习教育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按照总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总体安排,各部门各单位需自行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其他人员(参加集中轮训班人员以外)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确保本部门单位人员的培训全覆盖,并将学习情况上报总局。

      干部培训中心

      联系人:张 磊:(010)82782852;13810493310

                    田 思:(010)82881352;15901079482

                    张 健:(010)82881353;15810539081

                    传 真:(010)82881353

      人事司人才工作处

      联系人:刘晓鸥

      电 话:(010)87182213

  附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报名表

   

 

                                      体育总局人事司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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