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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总局系统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9 来源:人事司 字体:

各厅、司、局,驻总局纪检组,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中发﹝2017﹞2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7﹞20号)有关要求和总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体安排,定于2018年3月至4月举办总局系统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轮训班拟举办5期,时间地点如下:

  第一期:2018年3月5日-9日    总局干部培训中心

  第二期:2018年3月12日-16日 总局干部培训中心

  第三期:2018年3月19日-23日  总局干部培训中心

  第四期:2018年4月9日-13日  国家登山训练基地(怀柔)

  第五期:2018年4月16日-20日 国家登山训练基地(怀柔)

  二、参训人员

  机关处级干部、直属单位中层干部,每期各部门各单位各2人,每期110人,共550人。

  三、培训内容、形式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邀请总局十九大精神宣讲团部分成员、专家、学者全面系统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讲解党章、党史相关知识。培训期间还将安排自学和交流研讨。

  四、有关要求

  (一)请根据集中轮训班次安排和参训人员要求确定本单位各班次参训人员,于2018年2月11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干部培训中心,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tyzjgbpxzx@163.com。

  (二)参训学员要提前安排好工作,集中轮训期间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由所在单位书面请假。

  (三)每期集中轮训班周一上午报到(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周五下午离会。

  (四)请参训学员按时到报到。集体乘车者,请在报到当日到总局机关办公楼前集合,发车时间为上午9:00。自行开车前往者,可凭“车辆临时出入证”进入。请准确填写乘车信息,将据此安排报到车辆。

  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在总局网站机关人事司子站“人才培训”栏目下载。

  联系人:

  干部培训中心

  廖雨霖 (010)62989274、13811252735

  刘亚娜 (010)82881368、13910976923

  王敏娜 (010)82881352、13581821955

  传  真:(010)82881353

  人事司

  陈可奇 (010)87182213、13466317784

  附件1:集中轮训班报名表 

  附件2: 北京体育大学车辆临时出入证(略)

  附件3: 国家登山训练基地(怀柔)车辆临时出入证(略)

  

 

                               人事司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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