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运动队奖励 > 正文
体育总局人事司关于申报2013-2014年度运动队比赛奖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30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字体:
(体人字〔2014〕194号)  2014年5月16日
 
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为做好2013-2014年度运动队比赛奖金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金申报表
    请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项目中心”)对所管各项目运动员在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期间,参加亚洲及以上各类比赛中,获得国家政策奖励范围内的比赛成绩进行统计,并按以下要求填写《2013-2014年度运动员、教练员比赛奖金申报表》(附件1):
   (一)用A4纸纵向打印,每页表格的右下角须标明页码。
   (二)同一赛事中,以比赛项目为优先顺序填写,比赛项目与赛事名称须为规范名称。
   (三)对于非奥项目,必须在备注栏中用“非奥专业”或“非奥业余”注明专业或业余运动员身份,非奥专业运动员还需注明运动员工资关系所系省份(专业运动员指办理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的运动员)。
   (四)须加盖全国单项运动协会公章。
    二、比赛奖金汇总表
    请各项目中心对本单位各协会申报的比赛奖金进行汇总,填写《2013-2014年度比赛奖金汇总表》(附件2),在汇总表上加盖项目中心公章。
    三、申报奖金情况的请示
    按照人事司要求,请各项目中心人事(综合)部门负责汇总本中心2013-2014年度运动员、教练员比赛奖金的相关情况,包括各协会奖金总额;新设赛事、新设比赛项目;团体(组)项目同时上场人数及颁奖人数;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其他需要请示、说明的事项。
    为配合总局年度预算工作进度,以上纸质版3份原件及电子版请务必于6月16日前交至人力中心人才服务部。
    联系人:张晶晶
    电话(传真):87182096
    邮箱:zjj880829@sina.com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