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人力字〔2012〕2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人事处: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运动员职业辅导工作的开展,提高退役运动员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搭建体育专业人才展示技能和相互交流的平台,扩大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影响力,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定于2012年12月在吉林举办“退役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班暨2012年全国滑雪职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吉林省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
协办单位:吉林省滑雪协会
二、培训对象及报名要求
(一)此次培训面向全国相关省区市优秀的滑雪退役运动员,总人数在40人左右。
(二)参加培训的退役运动员须具有从事滑雪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意愿,以保证学习的积极性和职业转型的成功率。
(三)请各省区市体育局人事处或负责运动员职业辅导的工作机构组织报名、推荐,于11月15日前将申请参加此次培训班的运动员报名表(见附件1)传真至吉林省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
(四)退役运动员自愿报名的,也需经其所在省区市体育局人事处或相应主管部门同意。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2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
(二)地点:吉林市北大壶滑雪场
四、整体安排
分为职业转型培训、滑雪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滑雪职业技能大赛、招聘会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展职业转型培训,课程以帮助退役运动员调整心态、转变观念,提高综合素质,合理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为主;第二阶段为运动员开展滑雪社会体育指导员(中级)培训鉴定,旨在提高其职业技能和指导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合格者将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第三阶段进行滑雪职业技能大赛,分职业组和大众组。职业组比赛以滑雪社会体育指导员(中级)技能鉴定的形式进行,考核双板平行中回转。大众组进行双板、单板平行大回转的比赛;第四阶段邀请全国各大滑雪场到活动现场观摩,同期为退役运动员组织招聘会。
五、经费
退役运动员培训期间发生的职业转型培训费、技能培训鉴定费、食宿费、意外伤害保险费、集体活动费等由体育总局人力中心承担;往返交通费由运动员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
六、2012年全国滑雪职业技能大赛安排
(一)比赛时间:2012年12月21日
(二)比赛地点:吉林市北大壶滑雪场
(三)比赛项目
职业组:双板平行中回转
大众组:双板、单板平行大回转
(四)参赛人员
职业组:要求参赛人员为取得滑雪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或为参加本次培训班的运动员。
大众组:滑雪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五)比赛形式
每组比赛分为三个阶段,即资格赛、淘汰赛与决赛。比赛中,两名运动员为一组,沿着自己的线路同时出发。资格赛滑行两次,两次滑行分别沿着两条线路滑行,按总成绩取前16名,进入淘汰赛。淘汰赛录取前四名进入决赛。率先进行3、4名决赛,最后进行1、2名决赛。
(六)录取及奖项设置
前8名成绩按淘汰赛名次确定,9-16名成绩按资格赛成绩确定。比赛录取前16名。其中每组前3名运动员颁发证书与奖品,4-16名运动员颁发证书与纪念品。
(七)报名
参赛人员请于11月15日前将参加全国滑雪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见附件2)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吉林省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
(八)其它事宜
参赛人员(退役运动员除外)报名费为100元(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雪具自备。报到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一)吉林省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
联系人:王晶、李吏、李大秀
电话:0431-88652377(兼传真)
(二)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钱王子迪 栾茜
电 话:010-87182234 87182094
以上信息、报名表以及2012年全国滑雪职业技能大赛方案等内容已在中国体育人才网、体育职业资格工作网和吉林省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网站上发布。
附件:1.退役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班报名表.docx
2.全国滑雪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doc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
2012年10月17日
抄报:总局人事司
抄送:各相关省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各滑雪场、滑雪俱乐部,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