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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中心关于报送健身教练职业信息采集点和实习实训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5 来源: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字体:

体人力字〔2023〕215号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关于报送健身教练职业信息采集点和实习实训点的通知

各职业能力培训测评合作机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服务健身教练职业发展,促进健身教练职业能力提升,中心拟配合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工作的开展,设立健身教练职业信息采集点和实习实训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在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打通前端的职业研究和后端的上岗就业需求,为健身教练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职业发展服务。

通过设置职业信息采集点及时了解掌握健身教练的职业发展现状、趋势和需求,根据职业发展实际情况和需要,动态调整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体系和内容设置,使其更加符合健身教练岗位需求。

通过设置实习实训点,为通过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获得体育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健身教练)的学员提供实习实训机会,进一步提升自身能力素质,拓展就业机会。同时,为健身经营场所提供人才资源。

二、对象

健身教练从业的各类经营场所,包括健身俱乐部、工作室、职业院校等。

三、承担任务

(一)职业信息采集点

采集内容:

1.职业所需知识、技能、能力等职业胜任特征信息。

2.职业从业者的基本情况。包括教育程度、薪酬、资质认证、培训情况等。

3.会员需求变化、会员消费意愿、教练供需情况等市场动向。

4.职业宣传素材。展现职业新发展新变化、介绍职业新工具新技术的图文材料,在职业领域有突出创新成果、优秀业绩的技能人才图文材料。

5.对职业能力培训内容和测评方式的意见建议。

采集方式:问卷采集(比如:职业胜任特征信息问卷、从业者的基本情况问卷)、行业观察(采集点提交行业观察相关情况总结)等。

(二)实习实训点

配合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为测评合格获得体育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的学员提供实习实训机会,实习实训点在承载能力范围内可与有意愿的学员进行双向选择。实习实训采取学徒制形式以老带新,帮助准教练顺利适应岗位要求,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练工作流程(每日工作事项、销售流程、上课流程、会员管理流程)、销售流程跟练、上课环节跟练等。

四、基本条件

(一)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二)具有良好社会信用,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不良借贷等行为。

(三)具有专职组织管理人员、业务人员。

(四)具备承担任务的场地、器材和人员条件。

五、报送程序

各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合作机构在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本省实际情况,择优推荐相关单位作为职业信息采集点、实习实训点(数量不限)。所推荐单位填写《健身教练职业信息采集点和实习实训点登记表》,各职业能力培训测评合作机构填写《汇总表》于11月6日前发送至tyhyjnds@163.com。

六、相关要求

(一)职业信息采集点应当协助进行问卷设计并按照要求完成一定数量的问卷填报,每年提交一份行业观察相关情况总结。

(二)实习实训点应当与职业能力培训测评合作机构建立联系,配合培训的开展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学员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实习实训以及具体的实习实训点。

(三)实习实训点应当与参加实习的学员签订实习实训协议,约定实习期限、实习内容等,并做好实习实训期间的安全管理。

(四)实习实训点应当建立实习人员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定期统计实习满意度、提供实习岗位的数量、就业转化率等。

(五)中心根据开展工作的情况,动态调整职业信息采集点、实习实训点名单。


附件:

1.健身教练职业信息采集点和实习实训点登记表.docx

2.汇总表.docx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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