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人字〔2020〕233号 体育总局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报送2020年度卫生系列运动医学 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卫生健康委,有关单位: 2020年度卫生系列运动医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开展,根据《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精神,现就报送评审材料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省(区、市)卫生系列运动医学专业从业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需由申报人所在省(区、市)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一式3份。其中: 1.表中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属实、无漏页和漏项,必须粘贴彩色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2.近4年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必须注明近4年考核等级,并有综合鉴定评语; 3.基层单位和呈报单位意见栏均须写明“同意推荐××同志晋升××职务任职资格”; 4.呈报单位意见栏须注明单位推荐形式(评委会或行政办公会),并分别说明参加推荐人数、同意人数、反对人数、弃权人数; 5.推荐破格评审对象,表中考核结果、获奖情况及论著须符合有关文件的破格条件,并在两级推荐意见中写明“同意推荐××同志破格晋升××职务任职资格”; 6.经审核后,单位负责人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一式15份,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根据《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国人发〔1999〕92号),申报相应职称人员须符合运动医学专业规定的相应职称条件,并须具有医学学历且符合下列学历和任职年限的要求: 1.主治医师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7年; (2)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6年; (3)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5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与医学有关的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4年。 2.副主任医师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7年;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5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4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2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3.主任医师 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不少于5年。 4.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申报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任职资格不受上述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1)获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五)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或发表的代表作。 1.申报正高须提交以第一作者在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大会上的报告)3篇; 2.申报副高须提交以第一作者在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大会上的报告)2篇; 3.申报中级须至少提交在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 4.提交的论文或论著,申报人必须是第一作者; 5.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作一览表》(附件3,仅填写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作品)。 (六)《论文鉴定表》(附件4)1份。 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从本单位外聘请两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对同一论文或论著分别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必须注明是否具备拟申报职务任职资格水平。具体要求为: 1.两名外单位同行专家对同一篇论文分别进行鉴定(鉴定一篇论文即可); 2.两名专家分别填写论文鉴定表; 3.鉴定专家职务不低于申报人拟申报职务; 4.《论文鉴定表》均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七)《2020年卫生系列运动医学专业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1份(附件5)。 1.由省级体育部门统一填写,纸质版、电子版各报1份; 2.用A3纸规格填写、报送。 (八)公示情况说明。 公示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体育教练员、体育科研、运动医学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体人字〔2011〕321号)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情况说明由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供。说明须包括公示的内容、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范围、结果等基本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送推荐评审材料(含复印件)须字迹清晰并按照A4复印纸的规格裁剪整齐(附件5除外);其中,申报人填报的内容均须打印。 (二)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报送的材料请自留底稿,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三)申报材料装袋报送,无需装订。 (四)申报材料由省级体育部门统一报送。 (五)申报正高职务需进行现场答辩,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三、报送时间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服务部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 邮 编:100763 联系人:于苗苗、张欣芳 电 话:(010)87182096、87183970 E-mail:rlzxrcfwb@126.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网站(中国体育人才网www.tyrc.org.cn)下载。 附件: 1.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附件2:学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 3.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作一览表 4.附件4:论文鉴定表 5.附件5:2020年度卫生系列运动医学专业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体育总局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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