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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办公厅开展2023年度体育科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2 来源: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字体: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体育科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体人字〔2023〕4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技部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相关要求,现就体育总局体育科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体育总局体育科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范围为总局系统从事体育科研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接受各省(区、市)人社部门委托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和资历、代表性成果等。详见《指导意见》(附件1)。

其中,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工作业绩与代表性成果应当为申报人获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取得,公开发表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目录(附件2)。

(二)省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总局直属单位、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推荐评审的,无须提供。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3,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4份。其中:

1.在评审表封面,请根据申报人所从事科研活动及成果类型选择申报类别。各类别评价参考标准详见附件1。

2.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结束后在《评审表》(附件3)中填写公示情况。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人的申报表。

3.近4年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必须注明聘期内历年或近4年考核等级,并有考核评语。

4.基层单位(申报人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呈报单位(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意见栏均须写明“同意推荐××同志晋升××职务任职资格”。

5.呈报单位意见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意见)须注明呈报单位推荐形式(评委会或行政办公会),并分别说明参加推荐人数、同意人数、反对人数、弃权人数。

6.经审核后,单位负责人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4),由基层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填写,对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全面概括,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五)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六)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代表作:专著1部,或项目成果、研究报告、译著、技术标准规范、研究论文、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咨询报告等2篇。

1.所附代表作,申报人一般须为第一作者(技术标准除外),其中与他人合作的,要客观、准确说明自己的作用和承担的工作量。

2.提供论文为代表作的,请提供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所在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为代表作的,须提供项目验收证明材料。

4.提供咨询报告为代表作的,须提供咨询报告的采纳证明材料,如有满意度证明可一并提供。

5.获奖作品请附获奖证书。

6.填写《申报人员代表作一览表》(附件5,仅填写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代表作)。

(七)《代表作鉴定表》(附件6)。

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从本单位外聘请2位同行高级专家对同一代表作分别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必须注明是否具备拟申报职务任职资格水平。具体要求为:

1.2名外单位同行专家对同一篇代表作分别进行鉴定。

2.2名专家分别填写鉴定表。

3.鉴定专家职务不低于申报人拟申报职务。

4.每张《代表作鉴定表》均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八)诚信承诺书(附件7)。由申报人本人签字承诺不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

(九)《2023年度体育科研专业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8)。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统一填写。

(十)破格申报推荐表(附件9)。

业绩特别突出,作出重要贡献,但不具备学历、年限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由2名以上外单位同行专家推荐破格申报上一级职称。破格申报须填报《破格申报推荐表》。

1.《破格申报推荐表》首先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破格申请意见,说明破格申报的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人所在单位请2名外单位专家分别出具推荐意见。

3.破格推荐专家职称不低于申报人拟申报任职资格。

4.《破格申报推荐表》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一律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或总局直属单位、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统一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电子版报送要求:每位申报人的单个附件单独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每位申报人材料形成一个文件夹。以省(区、市)体育局、总局直属单位、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为单位,所有申报人材料刻录进一张光盘。附件5、附件8以EXCEL版本刻录进光盘。

纸质版报送要求:每位申报人材料单独装袋报送(请将目录页粘贴在材料袋封面,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袋、无需全套装订)。

(二)申报材料须字迹清晰,要素齐全,规范完整。申报人报送的材料请自留底稿,除《评审表》(附件3)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

(三)坚持把品德放在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评价的首位,突出科研人员的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对存在不诚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首审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接收时间截止至2023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服务部

联系人:于老师、张老师

电  话:(010)87182096、87183970

E-mail:rcfwb@sport.gov.cn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

七、中级职称评审

体育科研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可委托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代为评审。有关评审要求请登录体育总局科研所网站www.ciss.cn查看相关通知。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010)87182566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网站(中国体育人才网,网址:www.tyrc.org.cn)查询、下载。


附件:

1.附件1.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docx(摘自《指导意见》)

2.附件2.2023年度体育科研专业职称申报材料目录.doc(粘贴在材料袋封面)

3.附件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023年度).doc

4.附件4.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doc

5.附件5.代表作一览表.xls

6.附件6.代表作鉴定表.doc

7.附件7.诚信承诺书.docx

8.附件8.2023年度体育科研专业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9.附件9.破格申报推荐表.docx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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