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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笔试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6 来源: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字体:

 

为保证笔试的顺利进行,请考生务必阅知以下内容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工作的安排,现就笔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打印准考证

1.自本通知公布时起,请通过资格初审且缴纳考试费的人员,登陆招聘系统点击“打印准考证”,自行通过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为保证照片清晰度,建议彩色打印。

2.印准考可直接在线打印,也可下载PDF格式文件打印。打印的准考证为标准A4纸规格(纵向),上半部分为准考证,下半部分为笔试须知(简略版),不得任意裁剪(可折叠)。

3.自行制作、规格不符的准考证无效。

4.没有准考证、准考证无效的,不能参加考试。

5.为防止因丢失准考证无法参加笔试情况的发生,建议考生可多打印几张备用。

二、笔试须知

1.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9日(星期日)9:00—11:30。

2.笔试地点:北京市龙潭中学(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板厂南里3号)。

3.考生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如丢失,请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后不得入场,笔试开始1小时内不得退场。

4.考生请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5.考生请注意监考老师及试卷、答题卡上的提示、提醒,按要求填写(涂)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涂)错误可能导致没有成绩,责任由考生自负。

6.本次笔试包含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请务必用2B铅笔将答案正确填涂在答题卡上,没有填涂在答题卡上或未按要求填涂的,可能会影响成绩,责任由考生自负。主观题请按要求答写在答题纸上。

7.考生进入考场后请关闭通讯工具。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带有记忆、运算或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一经发现有以上行为者,将被取消笔试资格。

8.请勿携带与笔试无关的物品,自带的书刊、纸张、书包等物品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笔试结束后取回。

9.笔试结束后,请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检查后方能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10.本次笔试将执行严格的考场纪律,严禁替考、传抄、偷看等作弊行为,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作弊人笔试资格,并将通知所在学校(单位)。

11.笔试地点为学校教学场所,笔试结束后请立即离开校区,以免影响其他正常教学活动。校园内请勿吸烟。

三、笔试地点

1.考点地址:东城区板厂南里3号(东二环光明桥西北区角)。

2.公交线路:34路、35路、36路、41路、54路、72路、352路、561路、650路、957路、958路光明楼站下车。向东走过路口,路北嘉润康大药房旁边进板厂南里社区,北京市东城区职工大学东侧。

四、注意事项

1.考点可以按以上地址寻找,也可通过地图查询,请不要随意拨打学校电话,以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请考生务必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须提前宣布考场纪律、发放答题卡、试卷等)。

3.请考生仔细查看考试须知,按要求备齐考试用2B铅笔、橡皮、签字笔等用具。

4.自行车、机动车不允许停放在学校内,请考生自行安排。

五、笔试成绩将于11月8日左右在公开招聘专栏刊登,也可通过招聘系统查寻,敬请留意。

六、未尽事宜,请咨询体育总局人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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