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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09 来源:总局政府网站 字体:

因工作需要,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将面向社会组织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受装备中心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初步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与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用与签约、备案等程序组织进行。
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人力中心)受装备中心委托负责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组织笔试,并承担各阶段公示、提示、答疑等具体实施工作;装备中心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组织面试、考核、体检、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及相关咨询通知等工作。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具体情况详见《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八)“社会在职人员”,指已办理派遣(招用、就业等)手续且见习期(试用期、执行初期工资)已满(截至817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络招聘系统的方式报名,考生于814日—17日(每天8301700)登陆中国体育人才网(www.tyrc.org.cn),点击公开招聘专栏,进入网络招聘系统,按照操作提示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查询岗位
  招聘的岗位、条件等可查询招聘专栏中的《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亦可登陆进入招聘系统进行查询。
  2.填写信息
  符合条件并有意应聘的人员,登陆招聘系统进行注册,填写(修改)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填写信息时应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同时上传1寸近期免冠证件 照。
  3.申报岗位
  应聘人员进入招聘系统后,选定岗位进行申报。每个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申报成功后(资格初审未通过除外)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4.初步资格审查及名单公布
资格初审由装备中心严格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进行。考生可在申报岗位的次日开始,登陆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也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分批进行公布。
  5.岗位取消或改报
  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13的岗位,由装备中心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取消,由人力中心在招聘专栏中公布,原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818日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限1次)。
  6.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818日左右开始通过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没有准考证的,不能参加考试。
  五、笔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评报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试卷共计100道客观题,1道主观题,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初定于820日上午9:00-11:30,地点定在北京。具体地点、考场分布、考试要求将于818日左右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
  (三)合格分数线
  合格分数线由装备中心研究、确定,并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考生亦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本岗位考生分数。
  六、面试及加试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比例
  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数15范围且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面试。进入各岗位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
  (二)岗位递补
  正式面试前有人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岗位拟聘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不足15的,可从本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得超过15的比例(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经递补后,拟聘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仍不足13的,在向社会说明理由后,装备中心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视情况继续组织面试、考核等后续工作。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由装备中心按照相关要求和具体实际情况自行组织,组织过程中可设置合格分数线。同时,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等)原件、准考证、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证明、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
  具体面试时间及有关要求由装备中心直接与进入面试的人员联系。
  七、考核与体检
  装备中心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组织考核和体检。考核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到所在单位了解情况、由所在单位出具情况介绍、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八、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装备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  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等。
  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时,因个人自愿放弃、面试(加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数与可选择人数不足13的,装备中心可直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聘用人数与可选择人数达到13的,经装备中心报体育总局批准后,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九、聘用与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装备中心办理聘用及签约手续。
  十、备案及总结
  装备中心按照要求上报聘用人员信息,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回避
  凡与装备中心招聘工作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装备中心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将由装备中心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
  体育总局人事司、驻体育总局纪检组将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投诉、举报电话可查询招聘专栏中的《国家体育总局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春季)监督、咨询电话》。
  十二、报名者的承诺义务
  凡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均应做出或视同已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本人在报名及整个应聘过程中陈述内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二)保证本人在进入面试、考核、体检及拟聘用等阶段时,能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之间的有关问题。
  (三)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并认可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因个人信息公开可能给本人带来的不良影响,并承诺独自承担因此而带来的后  果(个人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等均将严格限定在本公告列出的范围内)。
如报考者不能承诺以上义务,或有违反以上义务的情况,视为报名者放弃参加本次招聘。装备中心也有权随时终止报名者的应聘资格。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发布渠道为中国体育人才网(人力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tyrc.org.cn),重要信息也将在中国体育信息网(体育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port.gov.cn)上刊登。
  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信息都将在中国体育人才网“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也将通过网络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留意。
  (二)关于考务、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可在公开招聘专栏中查询,也可咨询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咨询电话:6715976687182005)。关于招聘岗位、岗位条件及报名等方面的信息可直接咨询各装备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笔试结束后的面试、考核、体检等方面工作请直接与装备中心联系。

附件: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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