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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2011-11-19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19983月,其前身是国家体委援外教练办公室。中心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优秀运动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协调小组的办事机构。中心内设办公室、人才交流部、人事代理部、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人才服务部、志愿服务管理部等6个部门。

中心主体业务由运动员职业辅导、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体育人才交流、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管理和体育人事人才服务等五个主要工作板块组成。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主要任务和职责

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主要任务是开展运动员职业辅导等工作,负责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日常管理,开展国际间体育人才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人事人才服务。具体职责如下:

(一)开展运动员职业辅导、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免试上学等服务工作;

(二)承担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工作;

(三)开展国际间体育人才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外派体育技术人员的派出与管理,协助体育总局各单位办理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有关手续;

(四)开展优秀运动员、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

(五)开展体育系统支援西部地区教练员工作,为西部地区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六)承担体育系统相关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培训;

(七)承担体育教练员、科研、卫生系列职称评审的组织实施工作;

(八)建立、完善体育人才信息库,提供相关的人才信息服务;

(九)承办体育总局系统运动队奖励审核、教练员职称外语考试、人才(工资)统计、专家休假、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等工作。承担相关单位委托的公开招聘人员、公开选聘中层领导干部工作;

(十)承办体育总局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人事档案管理,为体育总局系统单位、个人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十一)完成体育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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