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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冠军PK,家庭健身项目线上挑战赛”活动线上运营合作伙伴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9 来源: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字体:

为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围绕居家健身和健康宣传,发挥体育明星和专业人才效应,服务群众疫情期间居家健身需求,同时为全民健身日营造良好的群众体育氛围,经体育总局批准,委托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人力中心”)举办“我与冠军PK,家庭健身项目线上挑战赛”活动,现将征集活动线上运营合作伙伴公告如下:

一、活动名称

我与冠军PK,家庭健身项目线上挑战赛

二、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既定合作方及通过此次征集确定的合作方)

四、活动时间

20206月初至8月中旬

五、合作内容

应征合作伙伴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在其线上平台开展以录制视频为主要形式的健身挑战活动、提供线上展示、宣传与推广支持等。

六、应征条件及要求

(一)应征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

(二)应征单位须具有能承接线上展示、宣传与推广的能力、资质及具备承接活动的一切条件。

1.应征单位须为具有相关许可的独立法人资质的机构。如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应征单位须为综合类视频运营线上平台或体育(健身)类线上平台,具备成熟的互联网科技技术,独立运营不少于60,000,000用户APP或网站。

3.应征单位应保证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活动线上呈现效果所需的场地、器材、人员等。

4.应征单位须在征集截止日期前提交相关申请。

5.应征单位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与能力来承担赛事活动展示、宣传与推广。

(三)应征单位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和记录。

(四)应征单位须认同并恪守活动公益属性,不以此次活动营利,不对此次活动进行商业开发。

(五)应征单位名称须与签订赛事活动协议单位名称、经费往来单位名称一致,应征单位还应具备开具正规发票(发票落款须与应征单位名称一致)的资质。

(六)应征单位一经签署承办协议,不得将合作权移交给第三方。

七、应征办法

(一)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52216:00

(二)有意应征参与“我与冠军PK,家庭健身项目线上挑战赛”的单位需提交材料:

1.“我与冠军PK,家庭健身项目线上挑战赛”活动书目申请案。

2.应征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资质的相关材料。

3.上述文件(扫描件)须于征集截止时间前发至邮箱:tyzjrlzxzyfwglb@163.com

八、拟选合作单位

我单位收到材料后,将对应征合作资料进行审核、评估、比对,择优确定拟选“我与冠军PK,家庭健身项目线上挑战赛”活动合作单位。

九、拟选合作单位的公示

我中心将于528日前,就拟选合作单位结果在体育总局和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具体时间待定,公示期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十、确定合作单位

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结果的,即确定该拟选合作单位为正式合作单位。

十一、其他事宜

(一)合作单位确定后,我中心将与合作单位商定具体合作事宜,签订协议书,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

(二)本公告为要约邀请。合作单位与我单位关于本项目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三)此次公开征集工作的解释权归属体育总局人力中心。

请有意向单位联系: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志愿服务管理部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10-87182093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

                20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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