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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9 来源:群众体育司 字体:

体群字20172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随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我国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人民群众对公共体育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更好地发挥大型体育场馆等体育设施的公共服务作用,是适应群众对公共体育服务需求的必然要求。2014年以来,体育总局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的系列政策文件和管理办法,将大型体育场馆纳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范围,推动大型体育场馆更好地对社会开放,进一步提升了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与此同时,一些大型体育场馆仍存在管理服务水平低、社会满意度不高等问题,需要各级体育部门认真总结,不断改进工作。为切实做好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有关政策,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体育服务,体育总局将组织开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的监督检查。

为督促各地切实用好大型体育场馆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做好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按照《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5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管理工作规程》(体经字〔2015606号,以下简称《规程》)关于开展大型体育场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的规定,体育总局将组织专业技术力量,于201712月至20186月对各地大型体育场馆开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要对照《办法》和《规程》有关规定,对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先行自查,支持配合体育总局做好此次体育场馆督查工作。

二、对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2014年以来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落实情况,体育总局将结合督查工作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调研评估,为进一步调整完善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资金补助政策打好基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要结合体育场馆自查工作,对当地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要对照《办法》和《规程》有关规定撰写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分析报告、场馆开放监督检查报告,并填写《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调研问卷》(见附件),于201831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体育总局群体司,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aucpeixun@126.com

三、做好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分配工作。

为加快年度预算执行进度,财政部已预下达2018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要按《办法》、《规程》规定,结合体育场馆自查工作,对预下达资金进行再核查,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项目)分配资金、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或标准分配补助资金。同时,要按照《办法》、《规程》和财政部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1569号)规定,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做好2018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大型体育场馆通过“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补助申报管理系统”报送有关材料,确保上报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严禁通过虚报材料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

体育总局群体司健身设施处

联系人:孙书伟、赵爱国

电话:(0108718232287182323

附件: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调研问卷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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