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体育局,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各参赛代表团,教育部学生体协,体育总局各项目中心(协会):
根据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以下简称学青会)筹备工作需要,现决定召开各代表团联络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有关内容具体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15日报到,10月17日离会)。
(二)地点:广西锦华大酒店(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号)。
二、参加人员
(一)学青会各参赛代表团联络员1人。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体育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1人。
(三)教育部体卫艺司相关负责同志和学生体协相关业务部室负责人1人。
(四)体育总局青少司相关负责同志及体育总局各项目中心(协会)、体育信息中心、反兴奋剂中心相关业务部室负责人1人,已经完成决赛或不在广西决赛的项目不用参会。
(五)学青会组(执)委会各相关部门人员、各项目竞委会相关人员。
三、会议安排
(一)10月16日上午8:30开始,通报学青会竞赛、财务、证件、安保、接待、开闭幕式、相关活动、运动员村入驻、交通、医疗等相关方案,并解答代表团提问,两部委有关司作部署要求。
(二)10月16日下午3:00开始,各代表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体育局参观学青会开闭幕式场馆、运动员村及代表团驻地,同时与各对口接待单位对接。
(三)10月16日下午3:00开始,体育总局各项目中心(协会)、教育部学生体协与学青会各项目竞委会对接;青少司、信息中心、反兴奋剂中心以及体卫艺司与学青会组(执)委会相关部门对接。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联络员会议不对代表团报名工作进行审核确认,相关工作按照决赛报名通知要求,通过网络方式完成。
(二)与会人员往返差旅费自理,当地食宿、市内考察交通费用由学青会组委会统一负担。
(三)自治区各对口接待单位负责做好各代表团参会人员的接送机(站)交通保障及相关对接工作(省级教育部门参会人员纳入校园组代表团对口交通保障,省级体育部门参会人员纳入公开组省会城市代表团对口交通保障),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体育局分别负责教育部、体育总局参会人员的交通保障等有关工作。
五、报名和报到
请以上各单位于10月8日前填写《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代表团联络员会议报名表》通过邮箱或传真至学青会组(执)委会综合协调部,组委会将统一安排接送站。
教育部体卫艺司:
联系人:许弘
电 话:010—66096472
体育总局青少司:
联系人:李菁
电 话:010—87182037
学青会组(执)委会综合协调部:
联系人:韦云珍13878652266、王庆凯15177782655
电 话:0771—5668221
传 真:0771—5668221
电子邮箱:xqh2023@tyj.gxzf.gov.cn
附件: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代表团联络员会议报名表
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执委会
2023年9月27日
附件: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代表团联络员会议报名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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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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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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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会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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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学青会组(执)委会各相关部门人员、各项目竞委会、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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