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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开展全国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来源: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健身气功业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以下简称“健身气功指导员”)的规范化管理和有效监督,了解并掌握各级健身气功指导员储备数据,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健身气功项目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决定于近期开展各级健身气功指导员注册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备案时间

2023年9月18日至10月20日

二、注册备案范围

(一)体育总局气功中心(中国健身气功协会)负责国家级健身气功指导员注册备案工作。

(二)省级健身气功业务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本省三级、二级、一级健身气功指导员注册备案工作。

三、注册备案要求

(一)各省区市、新疆兵团健身气功业务主管部门(或协会),请积极推进本省区市健身气功指导员注册备案工作,通知所辖区域内各级健身气功指导员及时完成注册。

(二)请于9月22日前将本省负责健身气功指导员注册备案工作的联系人(仅需一名)信息报至我中心国内发展部,以便点对点发放管理人员用户名和密码。

(三)注册备案期间,请各管理员每日查看网站和邮箱,及时审核注册人员提交的信息。

(四)曾获得多级健身气功指导员者,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的最高级别注册备案。

(五)凡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注册备案的健身气功指导员,将不具备参加健身气功指导员晋级培训、考试或推荐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颖  张高

电话:(010)67051325  67051289

网站技术咨询联系人:李博

电话:18064684229

 

附件:

1.健身气功指导员注册系统管理员信息表(省级).doc

2.健身气功指导员注册操作步骤.doc

3.管理员审核操作步骤.doc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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