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健身气功业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以下简称“健身气功指导员”)的规范化管理和有效监督,了解并掌握各级健身气功指导员储备数据,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健身气功项目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决定于近期开展各级健身气功指导员注册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备案时间
2023年9月18日至10月20日
二、注册备案范围
(一)体育总局气功中心(中国健身气功协会)负责国家级健身气功指导员注册备案工作。
(二)省级健身气功业务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本省三级、二级、一级健身气功指导员注册备案工作。
三、注册备案要求
(一)各省区市、新疆兵团健身气功业务主管部门(或协会),请积极推进本省区市健身气功指导员注册备案工作,通知所辖区域内各级健身气功指导员及时完成注册。
(二)请于9月22日前将本省负责健身气功指导员注册备案工作的联系人(仅需一名)信息报至我中心国内发展部,以便点对点发放管理人员用户名和密码。
(三)注册备案期间,请各管理员每日查看网站和邮箱,及时审核注册人员提交的信息。
(四)曾获得多级健身气功指导员者,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的最高级别注册备案。
(五)凡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注册备案的健身气功指导员,将不具备参加健身气功指导员晋级培训、考试或推荐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颖 张高
电话:(010)67051325 67051289
网站技术咨询联系人:李博
电话:18064684229
附件:
1.健身气功指导员注册系统管理员信息表(省级).doc
2.健身气功指导员注册操作步骤.doc
3.管理员审核操作步骤.doc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