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明目功进校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在学校自愿报名、省级健身气功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定,现将拟 确定为明目功进校园的试点学校向社会公示(名单附后)。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向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至7月12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西门
联系电话:010-67051550
传 真:010-67052077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