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体 “十三五”体育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十三五”时期,国家体育总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体育中心任务,从全局谋划,持续发力,扎实推进体育法治建设,体育事业发展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十三五”时期,体育总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体育总局坚决贯彻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自2013年以来,共取消4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1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设立体育总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严格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确保“零超时”。在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布体育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推行体育涉企经营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清理体育领域证明事项。积极推动公共体育服务事项全公开。落实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要求,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和服务,出台多个重要文件。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规范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总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及法律服务。依法有效化解体育领域社会纠纷。

  体育立法成果丰硕。“十三五”时期,体育总局适应体育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积极推进体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体育法》进入法定修订程序。《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修订完成,加强了对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发布《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现了对涉兴奋剂违法犯罪行为的全领域、全环节、全过程的威慑和惩处。进一步完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十三五”时期,制定规章4部、规范性文件61件,废止规章3部、规范性文件52件,建立了全国体育政策法规文件库及检索系统。推动国务院出台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冰雪运动、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文件。

  目前,体育政策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共包括法律1部,行政法规7部,中央与国务院文件30件,部门规章33件,规范性文件179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69件,体育总局制度性文件72件。

  体育执法工作逐渐规范。梳理体育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体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调整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方式。积极推动地方体育执法,与相关部门积极协商,推进将体育执法纳入综合执法范畴工作进程。印发《国家体育总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日渐深入。体育总局按照《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部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各级体育部门领导干部和体育工作者的法治观念。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体育执法与体育普法相结合。建立体育决策咨询项目成果库和体育行政执法案例库,将体育法治建设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提供给各级体育部门和体育工作者使用。体育法学研究队伍逐步壮大,研究活动更加活跃,研究成果更加贴近体育实践需要,对外体育法学学术交往愈显活力。(转自12月17日《中国体育报》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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