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体育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十条禁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7    文章来源: 办公厅

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中体产业、华体集团:
  现将《体育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十条禁令”》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体育总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


体育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十条禁令”

  一、严禁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总局党组要求阳奉阴违,不学习传达、贯彻执行;
  二、严禁造谣传谣、散布小道消息及发表不当言论;
  三、严禁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严禁漏报、迟报、错报、瞒报、谎报疫情防控重要信息;
  五、严禁不服从组织安排、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擅离职守、推诿扯皮、行动迟缓、贻误工作;
  六、严禁违反各项防疫措施、指令和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七、严禁参与聚会、聚餐,参加未经组织批准的大型会议活动;
  八、严禁挪用、截留、挤占、贪污、私分防疫资金和物资,借机谋取私利、捞取好处;
  九、严禁对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弄虚作假;
  十、严禁其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行为。
  对违反上述禁令要求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从重从快从严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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