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群众比赛冰上龙舟项目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各行业体协,冬运中心,社体中心:

现将第十四届全国冬运会群众比赛冰上龙舟项目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91113

 

 

 

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群众比赛

冰上龙舟项目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

1.男子5人龙舟100米直道赛

2.男子5人龙舟200米直道赛

3.男子12人龙舟100米直道赛

4.男子12人龙舟200米直道赛

(二)女子组

1.女子5人龙舟100米直道赛

2.女子5人龙舟200米直道赛

3.女子12人龙舟100米直道赛

4.女子12人龙舟200米直道赛

(三)混合组

1.男女混合12人龙舟100米直道赛

2.男女混合12人龙舟200米直道赛

共计10个单项。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0110日至12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举行。

三、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四)运动员年龄应超过25周岁(199511日前出生),其中,划手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1231日后出生),鼓手、舵手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1231日后出生)。

(五)在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管理中心和国家级单项运动协会注册的专业运动员(含退役)不得参赛。

(六)运动员代表本人长期居住地参赛,以20181231日前颁发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为依据。

(七)运动员代表资格如出现争议,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有关规定处理。如仍有争议,由相关单位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运动员不再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

(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参赛运动员应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运动员资格由香港、澳门参赛代表团依照规定审定。

四、参赛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可派队报名参加各单项的比赛,如遇特殊情况依照补充通知执行。

(二)参赛各代表队总人数不得超过32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3人,鼓手1-2名(男、女限各报1名),舵手1-2名(性别不限),男性划手(含替补)不超过12名、女性划手(含替补)不超过12名。如报名多个单项,运动员须兼项完成。

(三)各单项赛事报名参赛队伍少于4支将取消该单项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定的《冰上龙舟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试行)》(2018年修订版)。

(二)比赛龙舟和器材按照中国龙舟协会冰上龙舟标准执行。抵达赛区后的练习和比赛用冰上龙舟和冰钎由承办方提供。

(三)比赛采用坐姿,采用固定式舵龙舟。

(四)比赛设4条赛道。

(五)参赛队为4队时比赛采取轮次赛,比赛进行两轮,成绩相加用时少者名次排前;参赛队超过4队、不超过8队的采用预赛、半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比赛;参赛队超过8队的采用预赛、复赛、半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比赛。

(六)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所有比赛的赛道(舟号)于赛前30分钟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七)各代表队自备直角三角形大、小队旗各1面。大队旗规格:高1米、宽2米;小队旗规格:高0.6米、宽0.8米。大、小队旗均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制代表队名称(文字顺序由左至右)。

(八)各代表队须统一比赛服装。

(九)根据《冰上龙舟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试行)》(2018年修订版)第六章冰上安全条例,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比赛期间出现任何人身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奖励前8名,获得前3名代表队颁发金、银、铜牌和获奖证书,4-8名代表队颁发获奖证书。

(二)单项报名不足8支参赛队的,将减1进行名次录取。

七、技术官员

(一)比赛设仲裁5名,技术代表1名,裁判长1名,副裁判长3名,裁判员22名,由中国龙舟协会提出建议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选派。

(二)辅助裁判(拟定60名)和工作人员(志愿者)按照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要求,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八、经费

(一)决赛期间,相关经费按运动会组委会规定执行。

(二)决赛期间,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的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费用由赛区按规定承担。

九、日程安排

202017日:全体选派裁判员报到;

202018日:运动队报到、运动队训练;

202019日:运动队训练、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

2020110日,混合组100200米竞赛与颁奖;

2020111日,男子组、女子组100米竞赛与颁奖;

2020112日,男子组、女子组200米竞赛与颁奖;

2020113日:全体离会

注:具体日程安排以报名队伍而定,如有任何变化,以领队教练联席会议为准。

十、兴奋剂检查

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另行通知。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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