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新增小项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体竞字[2017]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文化处、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有关行业体协,射运中心、自剑中心、田径中心、游泳中心:
    为做好东京2020年奥运会备战工作,经研究,体育总局决定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增设17个小项。前期,体育总局已印发了拳击和三人篮球新增6个小项的相关规定。现将其它新增11个小项及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游泳
    (一)新增小项(3小项)
    男子800米自由泳、女子1500米自由泳、男女混合4ⅹ100米混合泳接力
    (二)参加办法
    1、资格赛达到男子400米自由泳或1500米自由泳决赛标准的运动员,可以参加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男子800米自由泳比赛。
    2、资格赛达到女子400米自由泳或800米自由泳决赛标准的运动员,可以参加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女子1500米自由泳比赛。
    3、里约2016年奥运会上获得个人项目前16名、接力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报名参加男子800米自由泳、女子1500米自由泳比赛不受达标限制。
    4、各单位独立组队参加男女混合4ⅹ100米混合泳接力比赛,每单位报1队。
    (三)竞赛办法
    进行预赛、决赛,不足8人(队)时只进行决赛。接力项目每支队伍上场运动员为2男2女,接力顺序不限。
    二、射箭
    (一)新增小项(1小项)
    混合团体:70米轮赛(2ⅹ72支箭)
    (二)参加办法
    1、资格赛分别获得1个男子和1个女子决赛资格的参赛单位,可以参加决赛阶段混合团体比赛。
    2、每单位独立组队。
    (三)竞赛办法
    执行中国射箭协会审定的最新射箭竞赛规则,进行排名赛、淘汰赛和决赛。
    三、田径
    (一)新增小项(1小项)
    男女混合4ⅹ400米接力
    (二)参加办法
    2015-2017年各单位男、女4ⅹ400米接力项目积分之和总排名前8的队伍获得男女混合4ⅹ400米接力决赛资格。各单位独立组队参赛,每队可报4-6名运动员,其中男、女运动员最少各2人。
    (三)竞赛办法
    8支队伍直接进行决赛,每支队伍上场运动员为2男2女,接力顺序为女子-男子-女子-男子。
    四、自行车
    (一)新增小项(2小项)
    男子场地自行车麦迪逊赛、女子场地自行车麦迪逊赛
    (二)参加办法
    1、获得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场地、山地、公路自行车和小轮车分项决赛资格的参赛单位和运动员可以参加男子、女子场地自行车麦迪逊赛。
    2、每单位独立组队,可报男、女各2名运动员。
    (三)竞赛办法
    1、将根据运动队报名数量决赛是否举行预赛。
    2、每10圈一次冲刺,每个冲刺圈获得第1名的队得5分,第2名得3分、第3名得2分、第4名得1分。最后一个冲刺圈分值翻倍,分别是10分,6分,4分和2分。任何队伍超过主集团一圈将获得20分,被大集团套一圈则扣20分。比赛成绩由每队完成比赛的圈数、途中冲刺和终点冲刺的累计得分决定。如果比赛完成的圈数相同,则根据累计得分的多少决定胜负。如果圈数和得分仍相同,根据终点冲刺的名次决定最终获胜者。
    五、射击
    (一)新增小项(3小项)
    10米气步枪混合团体、10米气手枪混合团体、飞碟多向混合团体
    (二)参加办法
    1、获得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步枪、手枪、飞碟分项个人小项决赛资格的参赛单位,在已报名参加个人小项决赛的运动员中可以相应报名参加10米气步枪混合团体、10米气手枪混合团体、飞碟多向混合团体比赛。
    2、每单位独立组队。每单位每小项可报1名男运动员和1名女运动员。
    3、步枪、手枪、飞碟分项间不得兼项。
    (三)竞赛办法
    1、同一天进行资格赛和决赛。
    2、各小项名次不并列,如成绩相同,按照中国射击协会审定的最新《射击规则》和国际射联修订的补充条款评定。
    3、同一单位的运动员身穿相同颜色和款式服装参加比赛(步枪比赛服装除外)和颁奖仪式。
    4、比赛中,运动员记分射脱靶、空枪击发,应立即向裁判员报告。不报告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所取得的成绩。
    六、铁人三项
    (一)新增小项(1小项)
    混合接力
    (二)参加办法
    1、每单位获得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决赛资格的2名男运动员和2名女运动员可以组队参加混合接力比赛。
    2、每单位单独组队,最多报1支队伍。
    (三)竞赛办法
    1、混合接力竞赛距离:游泳250米、自行车6.67公里、跑步1.6公里。
    2、混合接力顺序为女子-男子-女子-男子。
    七、奖励办法
    以上11个新增小项有11名以上运动员(队)参加决赛的,奖励前8名;有8名至10名参加决赛的,奖励前6名;有4名至7名参加决赛的,奖励前3名。不足3名(队)的,取消比赛。
    以上11个新增小项的竞赛规则、技术官员、兴奋剂和性别检查等按照各项目最新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7年7月13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